聖旨在古代是帝皇下發命令所用的東西,在古代接到聖旨的官員都必須準聽裏面的內容。洛陽市一村民因為自家祖傳的聖旨被博物館“霸主”而將其送上了法庭。然而在幾次對簿公堂後始終無法要回。
清朝聖旨一道,聖旨樓一座,紅藍挽幛11幅,目前,這批國家三級文物在洛陽偃師市商城博物館內,屬於登記在冊的國家文物。而在洛陽市伊濱區龐村鎮彭店寨村王氏家族後人看來,這些應是他們家族的祖傳寶貝。為此,王家後人狀告偃師市文物部門“霸佔”其家傳文物,雙方4次對簿公堂,爭執的焦點一直圍繞“12年前這批文物是捐獻還是代管”而進行。
今年6月1日,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限偃師市文物旅遊局在判決生效後90日內對“捐獻還是代管”重新作出認定。8月19日,偃師市文物旅遊局做出認定,當年王家代表人的行為是捐贈行為,但王家後人拒絕認同此結果。
村民反映
家傳文物交文物部門“代管”,卻莫名變成了捐贈
在伊濱區龐村鎮彭店寨村王氏祠堂內有多塊墓碑,其中一塊是嘉慶年間所立。據村民王德軍説,這塊墓碑的主人是王丙耀,清乾隆年間任有官職,族人所保存的文物就是他留下的。
王德軍説,2000年,當時龐村鎮隸屬偃師市,偃師市文物部門到該村考察文物時,建議王氏族人將這些文物交由文物部門代為保管,以避免被盜、黴變、鼠咬、蟲蛀等風險。
“起初,族人不願將這些文物交給文物部門保管。”王德軍説,後來經過反覆做工作,2003年2月份,交給了文物部門。“其中兩套挽幛十二幅,只交過去了十一幅,還有一幅在同族村民家中保存。當時文物部門還出具收條一份,將文物製作了文物入庫登記卡,偃師市商城博物館還為兩名族人頒發了兩張藏品收藏證。”
2010年10月,王氏族人以祭祖為由,向偃師市商城博物館索要當年代管文物,但遭到拒絕。王德軍説,文物部門告訴他,這批文物是王氏族人捐贈給國家,並辦理了捐獻手續,發放了獎金,不能隨意歸還。
“當初這些文物是交由文管部門暫存,並不是捐贈。”王德軍説,確實發了錢,但這筆錢是作為修繕王氏祠堂的費用,並非捐獻文物獎金。
走訪中,王德軍的説法得到村民王安詳的證實。同時,不少王氏族人認為他們的家傳文物被文物部門“霸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