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請假變搬運工,究竟是怎麼回事。前晚(9月21日)10時,湖北襄州卧龍東路,襄陽泰升包裝生產車間。懷孕4個月的邱女士,拿起一個紙板,清理乾淨,攤在地上,再拿起一個紙板,清理乾淨,摞在第一個紙板上,摞到20個後,把重約20斤的紙板捆在一起,然後再重複以上工作捆20個,依次堆在上面,堆到約兩米高後,邱女士又忙着去堆下一個。“讓我一個已出現先兆流產症狀的女人,去幹這麼重的活,是違法。”昨日(9月22日),邱女士向楚天快報投訴。
2012年11月,邱女士應聘成為泰升公司一名倉管員,每天在電腦上錄入貨物清單,領着客户去領貨,工作相對輕鬆。可工作在一次請假後發生了改變。8月30日,懷孕4個月(二胎)的邱女士身體出現不適,經診斷有先兆流產症狀,醫生建議其休息。8月31日,她向公司遞交了請假條(註明了請假原因),經批准,她休息10天。
9月9日,邱女士接到公司通知:去生產線上上班,工作時間每日早7:30—晚7:30,晚7:30—早7:30(兩班倒,每半個月倒一次)。接到通知後,邱女士多次與公司交涉,申請回原崗位均被拒絕。19日起,剛好輪到邱女士上夜班,於是便出現了上文一幕。因工作勞累,這幾日,邱女士上了4、5個小時後,都向公司請了假。
邱女士説,明明知道她已懷孕,幹不了重體力活,還安排這樣的崗位,是逼着她自己辭職。自己辭職,公司就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了。另外,公司的做法違法了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勞動法。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泰升包裝公司採訪。孕婦能不能熬夜幹體力活?是不是變相逼邱女士辭職,規避法律?面對疑問,該公司辦公室李主任説:“這是正常調動,不方便和你多説。”
目前,襄州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已介入調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