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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於2017年10月9日在北京舉行。據瞭解,9日下午,中央紀委即發佈了全會公報,並確認了對李剛、曲淑輝、劉生傑3人的處理決定。
大白新聞了解到:國僑辦原副主任李剛,被留黨察看一年;民政部原紀檢組長曲淑輝,被留黨察看二年;軍委後勤保障部副部長劉生傑中將,被撤中央紀委委員。
全會公報上出現三名落馬官員名稱
10月9日,中央紀委官網發佈了《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公報》。
消息稱,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於2017年10月9日在北京舉行。
出席這次全會的有,中央紀委委員119人;列席12人。
全會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講話。
全會審議並通過了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向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同意將報告提請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審議。
全會審議並通過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李剛、曲淑輝同志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和撤銷劉生傑同志中央紀委委員職務的報告,確認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之前作出的給予李剛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給予曲淑輝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和撤銷劉生傑同志中央紀委委員職務的決定。
國僑辦原副主任李剛被留黨察看一年
據瞭解,李剛,男,漢族,1955年7月生,山東萊陽人,1974年1月參加工作,遼寧外語專科學校英語系畢業,大學普通班學歷。曾任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副主任(正部長級)。2017年8月,國務院免去李剛的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由廣東省選出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原副主任李剛,因涉嫌嚴重違紀,被責令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2017年10月9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李剛同志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之前作出的給予李剛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的決定。
公開資料顯示:李剛,男,漢族,1955年7月生,山東萊陽人。1974年1月參加工作。遼寧外語專科學校英語系畢業,大學普通班學歷。1974年,李剛是遼寧外語專科學校的英語教師、團委書記。
1978年,李剛調任共青團中央國際聯絡部翻譯、副處長、處長,全國青聯國際部副部長。此後,曾任共青團中央國際聯絡部副部長、部長,全國青聯常委、副秘書長,共青團中央常委等職。
1993年,李剛轉任文化部對外文化聯絡局副局長(正局級)一職。後任駐美國使館正局級公使銜文化參贊,文化部對外文化聯絡局局長、港澳台文化事務司司長,中國對外文化交流協會秘書長。
2001年,李剛升任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副主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副主任,中國人權研究會副會長。2003年,李剛任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副主任。2014年1月,其任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2016年7月,任國僑辦副主任、黨組成員(正部長級)。
民政部原紀檢組長曲淑輝被留黨察看二年
資料顯示:曲淑輝,女,漢族,1955年3月生,山東萊州人,197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3年2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曾任中央紀委駐國家民委紀檢組長、國家民委黨組成員。
2017年10月9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曲淑輝同志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之前作出的給予曲淑輝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的決定。
據瞭解,早在今年6月20日,中央紀委駐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紀檢組原組長、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原黨組成員曲淑輝就因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不力被問責。
當時,中央紀委通報稱: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紀委委員,中央紀委駐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紀檢組原組長、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原黨組成員曲淑輝嚴重失職失責問題立案審查。
經查,曲淑輝同志擔任中央紀委駐民政部紀檢組組長、民政部黨組成員期間,未按照黨中央要求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對駐在部門所轄單位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嚴重失職失責;未按照黨中央要求聚焦主責主業,長期干預和插手駐在部門下屬單位相關工程項目,並從中謀取私利。
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曲淑輝同志的違紀事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曲淑輝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給予其留黨察看二年的處分,待召開中央紀委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公開資料顯示:曲淑輝,1973年曾在吉林省九台縣龍家堡公社新民大隊插隊,後曾任吉林省九台縣龍家堡公社副社長。1976年,曲淑輝升任吉林省長春市委組織部秘書處幹部,此後又曾在吉林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習。
1982年,曲淑輝任全國水上運輸高級檢察院海事檢察廳幹部。後任交通部黨組紀檢組副處級檢察員,監察部駐交通部監察局辦公室主任、交通部黨組紀檢組辦公室主任,中央紀委、監察部駐交通部副局級紀檢員、監察專員兼紀檢監察一室主任。
1994年,曲淑輝任中央紀委駐交通部紀檢組副組長,此後又歷任中央紀委駐交通部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局局長,中央紀委駐最高人民法院紀檢組副組長、最高人民法院監察室主任,中央紀委駐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紀檢組組長、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
2008年—2016年,曲淑輝曾任中央紀委駐民政部紀檢組組長、民政部黨組成員(2015年11月,任2015中央第三輪巡視第三巡視組組長)。2016年5月— 2016年11月,任中央紀委駐國家民委紀檢組組長、國家民委黨組成員。
軍委後勤保障部副部長劉生傑被撤中央紀委委員
2017年10月9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撤銷劉生傑同志中央紀委委員職務的報告,確認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之前作出的撤銷劉生傑同志中央紀委委員職務的決定。
公開資料顯示:劉生傑生於1956年,現年60歲,陝西神木高家堡鎮人,1974年18歲時參軍入伍,歷任文書、班長、排長、千事、秘書、代理政治教導員、秘書處副處長、處長、黨務處長,總後政治部組織部副部長,第二軍醫大學政治部主任,總後勤部政治部副主任等職。
2006年,劉生傑晉升少將軍銜,三年後任總後勤部政治部主任,2010年晉升中將軍銜,2013年升任總後勤部副政委兼紀委書記。本輪軍改後,任軍委後勤保障部副部長,此外還擔任全軍教育整改領導小組副組長等職。
擔任總後勤部副政委、紀委書記期間,劉生傑曾於2015年2月在《求是》發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是一場輸不起的鬥爭》,文中提到:反思以往的案件教訓,從後勤系統實際出發,必須進一步加強對房地產轉讓租賃、工程建設招標、物資採購、行業風氣以及基層風氣帶傾向性問題五個重點領域的監督檢查。
對這些領域出現的插手軍用土地轉讓和房地產租賃、違規審批、串標圍標、幕後交易等問題,決不姑息、決不手軟,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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