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梅州的劉先生户籍不在本地,填寫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積分申請時,被要求提供無犯罪記錄。當地民警在證明中寫道:請問教育部門,小孩讀書與其父母有無犯罪有關嗎?難道小孩父母有違法犯罪記錄,就可以剝奪小孩讀書權利嗎?
又見葉飄零的飄零驛站江蘇省啓東市作家協會會員06-21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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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提高全民族素質,根據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各地入學,非本地户口需要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積分申請,各地也都大同小異,這個有其必要性,我特意搜了一份梅州市梅江區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積分方案(試行)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管理,更好地解決我區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進一步完善我區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入讀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招生管理,推動我區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省、市、區《關於做好農民工積分制入户城鎮實施辦法(試行)》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第一條 本方案適用於年滿6週歲,有正常學習能力,其父或母在我區有《廣東省居住證》、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職業和穩定收入來源,且其父或母一方在我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遵紀守法的梅江區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已入讀小學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不屬申請對象。因父母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等原因需隨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就讀的,其監護人須出具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監護證明,並符合本方案有關規定。
第二條 符合以上申請資格的梅江區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通過積分制入讀公辦學校的程序是:1、提交申請(不能同時申請多間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梅江區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要求到我區公辦學校就讀的,由其父或母到居住地附近有學位的公辦學校提交申請及有關證明資料(申請人父母持本人的學歷、職稱、在區服務年限、居住條件、參加社會保險、納税、計劃生育等相關材料),受理申請時間一般為每年的5月。2、計算積分。各學校在受理時間結束後,聯合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核實,並按照《梅江區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積分方案(試行)》計算出該申請人的積分。3、確定入讀名單。根據申請人獲得的積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學校的學位名額數確定入讀公辦學校的學生名單,並向社會公佈。4、統籌安排就讀學校。通過積分制且積分達到60分,但其未被申請入讀的公辦學校錄取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轄區內有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其餘通過積分制積分未達到60分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轄區內有學位的公辦或民辦學校就讀。
第三條 本方案共有九個積分項目,其中一至七項為基本積分,總分為100分;第八項為加分項目。
具體積分項目、分值如下:
(一)文化程度(15分)
1、具有研究生(碩士)或以上學歷的,每人12分;
2、具有本科學歷的,每人10分;
3、具有大專學歷的,每人8分;
4、具有高中或中專學歷的,每人5分;
5、具有初中學歷的,每人3分。
由申請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提供其最高學歷證書,不累加計分。總分不超過15分。
(二)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15分)
1、具有技師、事業單位工勤工崗位二級、中級職稱的,每人12分;
2、具有高級工、事業單位工勤工崗位三級、初級職稱的,每人8分;
3、具有中級工、事業單位工勤工崗位四級的,每人5分。
4、初級工、事業單位工勤工崗位五級的,每人3分。
由申請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提供其最高級別的技能等級或技術職稱證書,不累加計分。總分不超過15分。
(三)就業情況:在區簽訂勞動合同年限(15分)
申請人在區服務的年限可以累計積分,在區簽訂勞動合同年限每滿1年加1分,總分不超過15分。
(四)參加社會保險情況:繳納社會保險費年限(15分)
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每個險種每滿一年積一分由本人提供社保經辦機構或地税部門出具的證明。申請人夫妻雙方均參加社會保險的可以累計積分,總分不超過15分。
(五)居住條件(10分)
1、在區購房或自建房並居住的,10分;
2、在合法出租屋居住的,3分;
3、在工作單位提供的宿舍居住的,3分。
提供本人房產證或土地使用證明或固定住所證明、居住證。
(六)計劃生育(15分)
申請人提供户籍地縣級計生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及現居住地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七)納税情況:個體工商户近3個年度生產經營累計納税額或個人近年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税税額(15分)
申請人夫妻雙方均有個體工商户納税或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税的,可以累計積分,總分不超過15分。提供工商等級註冊證、當年的納税税票或地税、國税出具的納税證明,税額可累計。
(八)加分(近五年參加社會活動及表彰獎勵)
1、社會活動:
(1)參加獻血,每次1分,最高不超過5分,提供獻血證明。
(2)參加義工青年志願者服務,服務每滿50小時積1分,最高不超過5分,提供自願者機構出具的相應證明。
(3)慈善捐贈,接受捐贈的單位必須是政府認定的慈善機構,每千元積1分,最高不超過5分,提供捐贈證明。
申請人蔘加志願者服務的可以累計積分,申請人蔘加志願者服務,也可按相應的服務時數,取得相應的分值,可以累計積分,總分不超過5分。
2、表彰獎勵
(1)在區期間獲得市級或以上表彰的,加10分/人/次;
(2)在區期間獲得區級表彰的,加5分/人/次。
累計加分不超過20分。提交獲獎證書或表彰文件。
第四條 本方案各項積分項目中需提供的證件、證書及相關材料必須為真實有效的原件,凡提供虛假證件、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申請人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資格;申請人隨遷子女已憑積分入學的,取消其公辦學校學位。
第五條 為確保本方案的公正、有效實施,各學校成立專門的領導小組,負責接受申請人的申請、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核計分。區教育局成立監察小組,接受羣眾、社會的意見反饋,監督本方案的實施。
第六條 本方案適用於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義務教育非起始年級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要按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辦理轉學手續後,才能入讀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均要將學生學籍錄入學籍管理系統,及時上報教育部門。
已在我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就讀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可讀至本學段結束。本學段結束後再升讀更高學段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需按本辦法規定重新申請。
第七條 各學校有責任向社會、家長宣傳本方案。區教育監察部門對在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中的違紀違規行為要嚴肅查處,切實保障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 本方案由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看這份方案沒找到無犯罪記錄的需要,而在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梅州分廳中,關於異地務工人員積分制入户,有以下要求:
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辦理居住證要無犯罪記錄證明,沒有居住證,沒有積分,不能在當地公辦學校入學。
我回想2013年我辦理上海居住證的時候,是不需要這一類證明的,特意搜了一下今年的辦理材料,
辦理材料
1、 《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
(1)居住在自購住房的,須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複印件(驗原件);
(2)居住在租賃住房內的,須提供由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3)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須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4)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須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除上述規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請人還應當根據自身情況和需要提供相應補充證明材料,詳情如下:
(1)來滬就業的,提供期限為6個月以上勞動(聘用)合同複印件(驗原件),申請當月處於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申請當月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的證明;
(2)投資開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複印件(驗原件),申請當月處於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申請當月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的證明。
(3)來滬投靠本市户籍親屬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應分別提供結婚證複印件(驗原件)、公安部門認定的父母子女關係的證明;
(4)來滬就讀、進修的,應分別提供本市大、中專院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複印件(驗原件)、本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其中,沒有無犯罪記錄證明要求,這説明各地辦理居住證,辦理積分要求是不一樣的。因為這樣的要求,實際上是違背了義務教育的初衷。
就公安民警的回覆來説,沒錯,小孩讀書與其父母有無犯罪有關嗎?當然沒關係,不能剝奪小孩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異地就讀面臨的門檻,實際上是教育資源缺失的體現,莫説外來人口,就是本地小孩,都有因為名額限制而無法在公辦學校就讀,最後選擇民辦學校。這裏不討論教育資源的問題,單就無犯罪記錄證明一條,民警已經給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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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者孫凌資深校園市場專家06-21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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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到一些此方面的新聞事件,有小孩上幼兒園對家長考試,弄的家長如臨大陣,在發達國家,比如美國,學生在進入大學的時候,學校確實也會越來越看重家庭背景,尤其是名校。所以很多上層人士都會給母校捐款,這樣非常利於以後子女上學,像潘石屹夫婦就有做相關海外大學的捐贈,當時飽受爭議,其實這很助力更多的國人進入這些優質的國外大學。
回到本話題,劉先生的小孩,不是讀私立幼兒園,也不是讀私立大學,而是享受九年義務教育,教育部門這樣通過家庭背景,將學生分為三六九等,此舉已經踐踏了法律的紅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何為義務教育?其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另外,要求提供的是無犯罪證明,此舉明顯又是無視國家法規,國務院已經明確廢除大量所謂的證明文件,並列舉出了代表性的十八個證明文件,而無犯罪證明赫然在列。不知該教育部門是無知,而是有意踐踏法律法規,或是自認為掌握了一定的權限,可以決定學生是否入學,就開始行使其了這所謂的權利。
前段時間熱播的《人民的名義》,一開始就提到了小官巨腐,有些人一旦掌握一絲權力,就想要去如何使用,真的很不堪,並且這件事還是出在教育工作者身上,我們還如何相信這些人能做到教書育人呢?
我在此非常贊同民警的做法,已經給劉先生為自己發聲而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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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16508622006-21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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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家長們都希望自己的小孩能夠在自己的身邊上學,最近家住廣東梅州的劉先生為了能夠讓剛滿入學年齡的兒子能夠在自己的身邊上學,去幫小孩辦理報名手續的時候因户籍不在本地,卻遇到了麻煩。
因為自己的户籍不在梅江區,所以必須按照算積分的方式,才能更好地選擇學校。可是,當他看到《梅江區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積分申請表》(試行)的最後一條規則寫着:“要由本人提供派出所的無犯罪記錄”時,劉先生表示,這如果有污點,提供之後不是對小孩很不利?
雖然嘴上這麼説,但為了能夠讓自己的小孩能夠在自己的身邊上學,劉先生還是來到了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書。
到了派出所後,民警告訴劉先生,根據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不再出具的18種證明當中,已經包含了對個人不予出具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
對於該《申請表》提出的這種要求,民警也覺得有些“荒唐”!在開出的證明中提了個疑問,在證明中寫道:請問教育部門,小孩讀書與其父母有無犯罪有關嗎?難道小孩父母有違法犯罪記錄,就可以剝奪小孩讀書權利嗎?
對於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需“父母無犯罪證明”事件,也折射出至今仍無法徹底解決的社會大難題——異地入學,這才是最大的看點。別説梅州這種經濟欠發達地區,就算是經濟發達地區,誰敢説徹底解決了這個問題,讓外來務工女子“零門檻”入讀?取消一項奇葩證明並不難,徹底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異地入學問題卻不容易。
隨着城鎮化深入推進和二孩政策全面推開,解決異地入學問題迫在眉睫(不僅是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政策上需要全國一盤棋的頂層設計,財政上需要自上至下的通盤考慮,行動上需要各級地方政府拿出更多誠意、有更大作為,而不是猶抱琵琶半遮面。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大步走,儘早徹底剷除外來務工人員孩子異地入學的門檻,讓所有孩子共享一片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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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路獨舞作家《讀者原創版》特約撰稿人06-20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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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質問擲地有聲:小孩讀書與其父母有無犯罪有關嗎?難道小孩父母有違法犯罪記錄,就可以剝奪小孩讀書權利嗎?
在目前的中國,血統論應該早被拋棄了,家庭出身的限制似乎已經是半個多世紀以前的事情了,那時地主出身被歧視,資本家出身被迫害,如此荒謬等等。現如今人人都知道了,你不能説父母有犯罪記錄,孩子就一定會犯罪,既然二者之間沒有因果關係,為什麼一定要查父母的犯罪記錄呢?很令人匪夷所思。
另外,在目前的中國,九年義務教育制度是寫進法律的,所謂的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這項法律並沒有把有犯罪記錄父母的兒童作為例外排除,既然如此,父母的無犯罪記錄和孩子上學之間有什麼關聯呢?如果有犯罪記錄父母,孩子真在上學上處於劣勢的話,這應該算是“歧視”一詞的經典定義了,本應教書育人的學校,居然做出這種歧視舉動,又讓人對教育本身的信心何在?
從大環境看,近兩年國務院三令五申戒除各種奇葩證明,併發布了十八項不再需要出具的證明,這項要求顯然可以算在其中了,作為教書育人的學校都可以如此無視法規,讓人情何以堪?
在美國,有犯罪記錄父母的孩子在上學上不僅沒有劣勢,有時候還有優勢的。我們弗吉尼亞這裏的公立小學有preschool,並不是所有到了四歲的孩子都可以入學,公立學校的kindergarten(幼稚園)到12 年級全部免費且必須上,但之前的preschool只有disadvantaged(處於不利環境的)兒童可以申請,錄取後便可以免費上學,典型的disadvantaged兒童包括;父母犯罪入獄、單親家庭、低收入家庭、本人或父母的母語不是英語等等。這些兒童四歲就可以免費上學,而且享受免費早餐和午餐,以幫助他們克服家庭的不利因素,趕上正常家庭兒童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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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話亂談06-20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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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警察點贊!這種事情就好像證明你爸是你爸的,如果證明不出來,那麼不好意思,他就不是你爸了!
難道如果父母有犯罪記錄,就剝奪了子女的受教育的權利?的確有的父母有可能犯過錯,年輕時都有衝動的時候。正是因為父母犯錯,所以他們才讓他們的孩子好好學習,不要走他們的老路!
此學校做法真的做的太過了。還有國務院發佈了十八項證明不再需要出具,真的不知道這學校怎麼想的?難道對着幹?還有這樣的學校不去也罷!有可能教育都教育不出來好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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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想睡覺06-20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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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這個問題很簡單,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父母是否犯罪和孩子是否入學沒有必要關係和條件。因此,根本沒有必要出具此證明,如果你想了解孩子的家庭情況,那是你學校自己的事情,你完全可以通過其他途徑通過調查走訪去了解,這種做法不僅傷害孩子,更傷害了這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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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邊境06-21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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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白了吧,你在學區內沒有購買商品房,即便你有各項證明,比如工作證明,社保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等等十幾項證明,還是需要送禮,排隊,以及接受各種刁難。別不信,這就是公立小學的現狀。我是外地人在浙江,2015年為了小孩讀小學,我本人不喜歡託關係看臉色,咬牙買了套商品房。結果就很簡單了,拿着兒子出生證明和户口本,帶上房產證,登記一下就搞定。等到入學的時候校長打電話通知來報道。什麼亂七八糟的證明一概不要。不然我租套房子過日子生活質量好很多。中國以前説教育醫療產業化,現在成了房產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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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ibosd06-21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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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説了有用嗎?我兒子今年要上幼兒園了,在户籍地報名,説需要提供無房證明,而我有一個未交付的房子(在杭州其他區),房管局出的房產證明是有預售合同的房子,就這樣幼兒園説不收材料,到教育局,教育局説可以報名,去報名還是不收,踢皮球。我連報名的資格都沒有。他們教育局報名條件才不會公開,都是遮遮掩掩,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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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風雪之年06-20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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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真乃明智之警,教育部真乃,四肢不發達且頭腦簡單,易進水者!訂這個證明的人,TMD趁早離開教育部,不但佔着茅坑不拉屎,還TMD做公廁裏的石頭!腦袋真他媽的被驢踢了!咒你全家,男的世代乞丐,女的世代野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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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天氣熱06-21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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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不認為這有什麼不對。教育部門要求的是外來子女入學的積分。你一個外地人的子女在本地學習,不説你給本地繳納多少税收,做多少貢獻 ,至少你不能給本地添加麻煩吧!憑啥要對違法亂紀的人這些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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