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時事通信社7月17日報道,因出售毒品在廣東省被判處死刑的60多歲日本男子已於6月下旬處刑。據悉,該男子是近年來第6名因毒品犯罪在中國處死刑的日本人,其中2010年有4人,2014年7月有1人。
中國處死6名毒品犯罪的日本人
據相關人士透露,該日本男子於2010年在廣東省出售大約3千克毒品,被捕後同其他日本罪犯關押在一起。2013年法院判處其死刑。
6月中旬,法院向位於廣東省廣州市的日本總領事館發出執行死刑通知,北京日本大使館也向中國外交部表示“極大重視”。報道稱,中國政府在處理毒品犯罪方面即使外國人也不例外,除本次被處以死刑的日本男子外,在中國因毒品犯罪被拘留或服刑的日本人還有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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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NHK電視台7月25報道稱,一名因涉嫌販毒在中國大連被判處死刑
的50歲日本男子,於25日上午在中國被執行死刑。據悉,這是自2010年4月以來,中國對日本人執行的第五例死刑。
報道稱,被執行死刑的日本人曾與另一名日本男子合謀,企圖從中國大連夾帶毒品出境進入日本。中國司法機關因此對其判處死刑。據日本政府相關人士透露,25日上午,日本駐中國瀋陽總領事館常駐大連辦事處收到了來自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聯繫,稱“該日籍死刑犯已在大連監獄被處決”。
報道稱,自2010年4月以來,在中國大連和瀋陽被處死刑的日本人已有4人,而此次是中方自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以來對日本人執行的第5例死刑。
NHK電視台透露,有關此次執行死刑,大連市中級法院於本月曾向日本使館駐大連辦事處通告,表示近期會對一名日本毒販
執行死刑,而日本政府出於保護日本國民的角度,通過日本駐北京大使館向中方傳達了“希望不要執行死刑”的意願。據相關人士透露,該死刑犯已於近期獲得允許,曾於24日同家人見面。
2010年4月,中國司法部門對日籍毒販赤野光信執行了死刑,成為1972年中日兩國恢復邦交以來首名被中國執行死刑的日本人。2006年9月中旬,赤野光信在大連被捕。根據當時的媒體報道,赤野光信在日本時就數次參與販毒。2006年4月份,他頻繁出入中國國門,引起了中國警方的高度警惕。包括該男子在內,共有4名日本人被判處死刑。近年來,日本人涉嫌走私毒品被捕的案件相繼發生。日本與中國在2008年批准了《刑事互助條約》,但中日目前仍無《刑事罪犯引渡條約》。
中國對於毒品犯罪採取嚴懲的態度,最高刑罰是死刑,即便對於外國人也毫無例外。不過,在這種情況下,一些人仍然抱着僥倖心理鋌而走險。2013年10月31日,日本愛知縣稻澤市政府議員櫻木琢磨,因涉嫌走私毒品出境在廣州白雲機場被中國公安機關逮捕。日本外務省也承認,中國《刑法》規定走私毒品是重罪,因此櫻木最高也可能會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