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記者打傘採訪,網友:她的結局已經猜到了。百年一遇的超強颱風襲擊廈門,災後重建工作緊張展開。不想,廈門電視台一女記者因戴墨鏡打傘採訪救災志願者成為“網紅”,遭網絡曝光後,廈門廣電發佈了通告,決定對該記者停職,並接受進一步處理。
颱風平息了,這位女記者卻遭遇了職場“颱風”。其“戴着小墨鏡,打着小洋傘,扭着小腰挎着包”的形象,與救災現場太不搭調。打傘是為了避雨?戴墨鏡是為了防曬?然而,當天天氣晴好,太陽並不毒辣,攝像的同事和受訪者一樣都是普通打扮,女記者偏偏戴上了墨鏡打上了傘,這是嬌氣還是矯情呢。不知受訪的救災志願者面對女記者這副扮相作何感想,想必不會感到舒服吧,很多公眾也感到“辣眼睛”,就如廈門廣電在通報中説的那樣,“沒有嚴格遵守集團相關規定,出現不當行為,違反了新聞記者職業規範,損害了新聞工作者的形象,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
與許多公共事件一樣,“廈門女記者戴着墨鏡打着傘採訪”,自然也有不同的聲音。一些人認為女記者着裝與很多普通女孩並無二致,憑什麼別的女孩能在大街上戴墨鏡打傘,而女記者不能?這種論調恐怕是有意無意地混淆了工作與生活的區別。這位女記者當然有愛美的權利,生活中做此打扮沒人會説三道四,可這是在特定的採訪場景中,面對的是辛苦救災的志願者,這副儀態別説不符合職業形象,連待人接物的禮貌都沒有吧。
當然,還有人雖覺得女記者儀態不妥,但為此“丟飯碗”卻冤,認為廈門廣電為應付輿情出手太重。其實,女記者僅是被停職接受進一步處理,並不一定會為此“丟飯碗”。退一步説,即便是女記者遭辭退就“冤枉”嗎?這讓人想到前幾天浙江官員因“救災攙扶照”被免職事件。該官員穿新鞋救災被人“架”着越過一處淤泥點,儘管事後也有人為其辯解不是主動的、有意的,然而,他衣着光鮮的出現在救災場合,沒意識到被人攙扶有礙觀瞻,會影響幹羣關係,本身就是作風漂浮的表現,被免職並不冤。
説來,細節決定態度。在人人都有麥克風的網絡時代,每個人都審視和打量他人,也接受他人的審視和打量,不適應也要適應。不只是官員和記者,也包括其他行業的人員,一言一行都要檢點自身的形象,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出了格,玩出了圈,就別怪輿論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