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錢犯法,偷東西犯法,現在偷流量也犯法!
近日,有網友在網上爆料稱,江西一小夥“黑進”了通訊公司的系統網絡,偷用了3400G流量,被發現後,經查處該小夥被判刑三年。
江蘇徐州的林某在畢業的時候“黑進”了一家通訊公司,並且發現了該公司一個員工套餐的漏洞,可以免費盜用流量。
據該男子交代,這個漏洞是可以通過任何一個普通賬號密碼登錄上去,然後獲得更高的權限,這個套餐是公司內部員工用的一個套餐,每個月可以免費用300G的流量。因為可以免費的使用這個流量,從那之後他便一直盜用,他覺得別人能貪這個便宜,他也可以貪這個便宜。從開始直至被發現一共偷用流量3416.52G,總價值17萬餘元。
近日,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三年兩個月,並處以罰金人民幣3萬元。
經過這件事之後,該名男子十分後悔自己當時的行為,可是世上已無後悔藥可買。不過有人發聲説:流量太貴了,是我也偷。也有人覺得這個處罰太重了。各位看官,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