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男子租凶宅告房東 讓他一家人都無法接受

由 濮陽南煙 發佈於 綜合

  男子租凶宅告房東讓他一家人都無法接受!認為租到了“凶宅”,家住玄武區某小區的李先生將中介與房東雙雙告上法庭,要求退款並進行相應賠償。今天,該案在玄武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

男子租凶宅告房東 讓他一家人都無法接受

  去年11月,市民李先生與劉女士、中介鏈家公司簽下房屋租賃合同,租下位於玄武區墨香路附近的一處房屋,約定每月房租2400元。合同簽訂當天,李先生支付了1.44萬元的半年房租和2400元的押金款,並拿到了房子鑰匙。他還與劉女士共同支付了2400元中介費用。

  拿到鑰匙後,李先生還沒來得及搬家,就得知這間房子裏曾發生過非正常死亡事件。李先生認為中介和房東聯手欺騙自己簽約,找到對方要求撤銷這份合同。溝通無果後,李先生向玄武法院起訴,要求房東退還全部費用、中介鏈家地產退還中介費並承擔相應賠償,共計2.3萬餘元。

  庭審中,李先生稱這套房子是自己租給父母住的,還沒搬家就得知這是套“凶宅”,讓他一家人都無法接受。對於李先生的講法,房東劉女士並不認可,她表示,這套房子是自己的一個親戚在住,去年夏天確實發生過這名親戚跳樓身亡的事件,但事發地並非這套屋子裏,而是整棟樓的屋頂,該房屋不是“凶宅”。鏈家公司工作人員則表示,在二手房買賣中,中介會就所售房屋並非“凶宅”進行承諾,但房屋租賃中並沒有這一説法,中介公司同時表示,根據合同約定,雙方簽訂合同後中介相應工作就已經完成,李先生要求退中介費的要求沒有依據。

  庭審程序結束後,原被告雙方在法院主持下達成和解,最終,房東同意退還李先生各項費用1.55萬元,鏈家公司則將1200元中介費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