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廢液毒死居民 可惡至極真相實在太可怕

  偷排廢液毒死居民可惡至極真相實在太可怕!近日,河北省蠡縣檢察院以污染環境罪對董某橋等20名被告人提起公訴。該案是河北省公佈的2015年度十大污染環境犯罪案件之首。經省、市、縣三級檢察機關全力督辦、引導偵查,涉及北京和河北石家莊、滄州、廊坊等地的兩個污染環境犯罪團伙被打掉,查實非法傾倒廢酸、廢鹼犯罪事實共計102次、3400餘噸。

偷排廢液毒死居民 可惡至極真相實在太可怕

  驢肉店老闆突然倒地身亡

  2015年5月18日,蠡縣一家驢肉店的老闆李某在飯店廚房內忙碌時,突然被一股氣浪燻暈。人們將倒地的李某送往醫院搶救,但仍不治身亡。後經法醫鑑定,李某死於毒氣中毒。

  就在李某暈倒前後,附近居民也都聞到了一股股刺鼻的氣味,他們驚恐不安,相互探尋卻又不知究竟,最後選擇了報警。

  公安機關經過勘查發現:刺鼻氣味來自附近一家停車場內的儲水池,該水池的排水口與城市地下排水管道相連,而李某的驢肉店等幾家飯店的下水管道也與城市地下排水管道相連。所不同的是,李某的驢肉店地漏與地下管道是通過L形彎頭直接連接,而其他飯店的下水口均安裝了S形防反氣裝置,這也是為什麼李某一下子被燻倒的原因。

  據這家停車場老闆李某忠交代,儲水池為劉某輝所挖,目的是排放廢鹼液,劉某輝承諾每年支付場地費1萬元。而劉某輝又是受劉某生所託,劉某生答應其每處理1噸廢鹼液支付40元費用。這些廢鹼液是董某橋從中石化北京一家公司運出來交劉某生處理的,每噸付費120元。由於沒有處理危廢物品的能力,劉某生便找到了劉某輝。劉某輝找到傾倒地點,也就是停車場後,董某橋僱用石某、劉某彪、鈕某等人駕駛罐車,將廢鹼液從北京運到蠡縣傾倒。排放廢鹼液期間,由劉某生僱用的敖某現場監督,記錄下排放的噸數。

  2015年2月至5月17日,董某橋僱用他人,先後82次從北京運出廢鹼液2816.84噸,全部通過偷挖的排污管道排放到蠡縣的城市下水管網中。

  為何現場留下的是廢酸液?

  董某橋等人涉嫌非法傾倒廢鹼液被抓獲後,並沒有解開李某被燻致死之謎。公安機關在現場提取的遺留液體經環保部門鑑定為強酸,並非廢鹼液。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偵查人員又展開新的排查。經過對城區及高速路口監控錄像的分析,發現一輛石家莊牌照的罐車有重大嫌疑,車主為張某。公安機關順藤摸瓜,先後在石家莊、滄州、廊坊和天津等地抓獲婁某為首的12人涉嫌非法傾倒廢酸的犯罪團伙。

  婁某從事鹽酸銷售工作,每次都是僱用張某的罐車從衡水一家企業運輸鹽酸銷售給滄州的高某等3人,再經這些人轉手銷售給其他企業,並從中回收廢酸液,交由婁某處理。婁某將收集的廢酸液通過張某運送到蠡縣進行偷排。

  王某琴是蠡縣人,她通過微信認識了張某。張某要她在當地找地方傾倒廢液,承諾每傾倒1車廢液,給其“好處費”1400元。王某琴將這樁“買賣”介紹給了妹妹王某娜,王某娜夥同段某松到高速路口,與張某派來的人接上頭後,即安排司機和押車人員休息,自己駕駛罐車去田間河堤偷排。在利用夜深人靜到田間河堤偷排廢酸液的同時,王某娜還安排段某松聯繫停車場老闆李某忠,以每車300元的價格,商議好在劉某輝挖設的隱蔽暗道排放廢酸液。

  2015年5月17日晚7時許,劉某彪將30餘噸廢鹼液從北京運至蠡縣李某忠的停車場,經暗道排放至城市下水管網。5月18日中午時分,王某娜、段某松接應的張某的罐車,也駛入李某忠的停車場,開始將30餘噸廢鹽酸通過暗道偷排。排放到當天下午1時許,停車場及周邊的下水道大量外溢,產生大量強刺激性氣體。在發現位於停車場西側的驢肉店老闆李某被燻倒後,王某娜、段某松駕駛罐車逃離現場。次日凌晨1時許,二人又將剩餘的廢鹽酸排放至附近的一個農田大坑內。

  司法鑑定意見指出,案發時,廢鹼液遇到廢酸液發生化學反應,產生大量硫化氫氣體。硫化氫具有毒性,濃度達到一定程度就會致人死亡,這就是李某吸入毒氣身亡的原因。

  引導偵查取證突破案件

  據悉,該案是河北首例污染環境致人死亡案,引起了河北省、保定市和蠡縣三級檢察機關的高度重視。由於涉案人員多、跨區域廣,案情複雜,河北省檢察院進行掛牌督辦。

  蠡縣檢察院第一時間啓動重大案件快速反應機制,提前介入此案,多次與公安機關召開案件分析會討論案情、引導偵查取證,指導偵查人員固定完善證據,共向公安機關提出16條取證提綱。公安機關根據檢察機關的建議,加大偵破力度,案件取得重大突破。

  當時,先期到案的劉某生交代偷排的是工業廢鹼液,而現場下水道提取的卻是強酸。對此,辦案檢察官向公安機關建議:一是到中石化北京某公司調查取證,確認該企業是否將廢鹼液交由董某橋處置,廢鹼液是否屬於危險廢物;二是大力查找偷排強酸的嫌疑人。當劉某輝、劉某生因涉嫌環境污染罪被批准逮捕後,蠡縣檢察院向公安機關發出《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認為運輸人員也涉嫌污染環境罪,建議對參與運輸廢鹼液的人員進行抓捕。

  偷排廢鹽酸的張某被抓獲後,蠡縣檢察院及時與公安機關溝通,認為按照“兩高”《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提供廢鹽酸的高某等3人也涉嫌污染環境罪,因此引導公安機關按此方向偵查取證。據高某等人交代,其向婁某提供的廢酸是從廊坊、滄州等地的電鍍加工廠回收的,該院知悉後馬上建議公安機關對廢酸液的提供者進行偵查,並提出取證方向。

  河北省、保定市檢察院在做好協調調度的同時,派專人督辦此案,提出詳細的督辦提綱,要求引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同時加大職務犯罪偵查力度,深挖案件背後的職務犯罪線索。目前,涉嫌職務犯罪案件線索還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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