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梅豔芳媽想領遺產 究竟是怎麼回事?

由 卯秀珍 發佈於 綜合

  梅豔芳媽想領遺產,究竟是怎麼回事?在大熱電視劇《歡樂頌》中,蔣欣飾演被糟糕的原生家庭壓得透不過氣的樊勝美。父母重男輕女,長子的買房結婚生孩子的錢,全部要身為妹妹的樊勝美出。自己一個人辛辛苦苦在大城市打拼,但怎麼努力都不如給家裏添了一個“香火”的哥哥。難怪樊勝美被稱為最命苦電視劇女主角,也難怪網友紛紛要給樊勝美打錢了。

  樊勝美的故事之所以這麼觸動人心,就是因為生活中像樊勝美的例子也有不少,甚至在光鮮的娛樂圈樊勝美的2.0版也是存在的。據台灣《東森新聞》報道,已故天后梅豔芳因患子宮頸癌逝世,死後留下大筆遺產,她在辭世前曾成立信託基金,每個月固定給媽媽覃美金港幣7萬元(約合人民幣6.2萬元)的生活費。老人家今年已經93歲了,但覃美金似乎不滿足理由是不夠花。除了向法院申請將生活費提高至港幣20萬元(約合人民幣18萬元),甚至在今年8月要求一次領走女兒所有遺產,高達港幣7100萬元(約合人民幣6300萬元)。普通人家一個月辛辛苦苦還不一定賺得了這麼多,她一位93歲的老太太自己花18萬塊還哭窮,可憐死了十幾年的梅姑在泉下也不得安寧……

  梅豔芳對自己的母親是很孝順的,因為自小家境拮据,父親早逝,只有母親一個人拉扯着四個孩子長大,所以梅豔芳五歲開始登台演出,小小的年紀就開始賺錢貼補家用。

  1982年,因參加香港第一屆新秀歌唱大賽獲得冠軍而出道。隨後以渾厚低沉的嗓音、華麗百變的形象加上仗義豪爽的性格逐漸在歌壇、影壇走紅,成為香港演藝界舉足輕重的人物。

  正因為這種真誠、博愛、俠義的性格使她成為演藝界尊崇的“大姐大”。2002年,梅豔芳在慶祝入行二十年的紀念節目上對大家説:我在娛樂圈闖蕩二十年,四個字概括:“友情歲月!”

  但是,梅豔芳的家人卻把梅豔芳當成了自動取款機。梅豔芳曾談到,她為賺錢養家喪失了寶貴的童年,少年時出入最多的地方並非學校,而是大小歌舞廳,有時甚至在街頭獻唱。而其母親既不善於理財,還好賭。梅豔芳生前曾表示,自己是母親的賺錢工具。也正因為此,梅豔芳和母親的感情並不好。至於其哥哥也是不爭氣,做生意虧上千萬,留給妹妹去還。

  特別讓梅豔芳無法忍受的是,在梅豔芳病重期間,據説當時梅媽聽到她生病後第一反應就是錢,讓把財產留給哥哥和自己,傷透了梅豔芳的心。她曾坦言家人中只和姐姐感情深厚,和母親、哥哥關係一直不好,皆因大家早年因錢財產生重大分歧,阿梅對他們非常失望。據梅豔芳乾媽稱,曾多次見到乾女與梅媽通電後都痛哭,其中一次是梅豔芳向傳媒披露病情後,梅媽通過電話向女兒索取一筆錢“傍身”。

  可惜的是在2003年梅豔芳因宮頸癌病逝,年僅40歲。葬禮期間治喪委員會以《別矣,香港的女兒!》為題刊登訃聞。

  在生前的最後一刻,梅豔芳都在記掛着贍養母親到終老。她生前立下遺囑及信託基金,將自己兩處物業贈予好友劉培基,預留140萬人民幣給4名外甥及侄女作教育經費。剩餘遺產委託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管理,每月支付給母親覃美金7萬港幣作為生活費直至母親去世。這種做法也被解讀為正是考慮梅媽不善理財,非常擔心一旦把遺產一次過交給她而不作任何安排,會很快便會被花光,所以交給信託公司。

  但梅媽一直堅稱,梅豔芳是在神志不清的狀態下籤訂的遺囑,故法庭應判遺囑無效,並希望獨得上億元遺產。從2004年的時候開始,梅媽就在長子梅啓明陪伴下,執着地打起了爭產官司。但香港法院也一直在駁回,理由就是梅豔芳留給梅媽每個月的生活費已經高於香港平均生活水平的數值了,所以這個要求不成立。

  但令人心寒的是2011年在獲知遺產官司敗訴後,時年88歲高齡的梅媽甚至向記者大爆女兒不為人知的隱私,並聲稱為籌錢打官司,將不惜出書進一步公開梅豔芳生前各種隱秘,以吸引大眾眼球撈金上訴。

  如今又在今年8月底再次提出申請,欲一次領走7100萬港幣(約6360萬元人民幣)的遺產。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但莽子惟願天后家人朋友的生活能夠少一些紛擾,好讓她在另一個世界也能夠清靜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