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省份取消農業户口,改革方案內容公佈。2014年,國務院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見》,並要求各地根據意見要求,抓緊出台本地區具體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
30省份取消農業户口 改革方案內容公佈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包括北京在內已經有30個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包括河北、河南、山東、山西、陝西、江西、湖南、湖北、廣東、廣西、黑龍江、吉林、遼寧、重慶、雲南、甘肅、青海、福建、江蘇、安徽、貴州、四川、新疆、寧夏、浙江、海南、內蒙古、天津、上海、北京。
各地普遍取消户口性質區分
在國務院發佈的《意見》中,關於建立城鄉統一的户口登記制度備受關注。《意見》明確指出,要取消農業户口與非農業户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户口等户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户口,體現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
梳理各地出台的方案可以看出,各地普遍提出取消農業户口與非農業户口性質區分。
比如,上海提出取消本市農業户口與非農業户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户口;湖南提出,公安機關户口登記不再標註户口性質,不再依據户口性質統計農業人口與非農業人口;貴州提出,從2015年6月1日起,在“户別”欄不再登記農業或非農業,統一登記為家庭户或集體户,且公安機關不再出具農業或非農業户籍證明。
放開落户限制的地區範圍擴大
與城鄉統一户口等級制度同樣受到極大關注的,還有各城市的落户條件。在國務院出台的《意見》中,對不同規模的城市提出不同要求。《意見》指出,要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户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
與規定相比,全面放開落户限制的地區範圍更大。除了按照規定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外,如湖南還放開了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四川則放開了大城市及中等城市落户限制,提出“在除成都市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户口。”
在特大城市落户方面,《意見》要求“改進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城市現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積分落户制度。”對此,上海提出深化完善積分落户政策,完善居住證、居住證轉辦常住户口、直接落户政策,在此基礎上,逐步建立積分落户政策。北京也在今年8月份正式出台積分落户政策,提出要逐步有序推進長期在京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