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大會發言人21日晚公佈大會議程,其中包括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
據香港“大公文匯全媒體”5月22日報道,對此,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近年來外國勢力不斷干預香港,煽動年輕人違法,使得本土恐怖主義萌芽,而香港的政治氛圍,令《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簡稱《基本法》)第23條遲遲沒有立法。全國人大的上述決定,能夠有效杜絕外國勢力借“港獨”打擊國家,是香港繼續堅守“一國兩制”、保持繁榮安定的一條出路。
報道稱,葛珮帆提到,臨近9月份立法會選舉,黑暴勢力蠢蠢欲動,“攬炒派”揚言要取得過半席位,否決政府議案,“攬炒”香港,威脅市民的日常生活和香港的營商環境。她相信港版國安法通過後,也能有效處理上述問題。
葛珮帆稱,港版國安法部分內容是《基本法》第23條中所沒有涵蓋的,在立法本質上有所不同,不會互相牴觸。而特區政府仍然需要按《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儘快落實相關的立法要求,令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更為全面和完善。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接受《文匯報》採訪時表示,《基本法》第23條有列明,關於叛國、顛覆國家等國家安全法例需要進行立法,而訂立23條也是香港的憲制責任,可惜香港迴歸23年以來一直未能完成本地立法工作。23條未能立法,以至一直影響香港的治安問題,黑暴永遠不能停止。
麥美娟(圖片來源:香港“文匯網”)麥美娟稱,中央此次的處理方法十分高明,全國人大根據《基本法》第18條,將國家安全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頒佈實施,權力來源非常清楚,也符合憲法和《基本法》,已經有不少法例透過此途徑頒佈實施。麥美娟表示,中央有權有責,做法又合憲合法,反對派及部分學者明顯未有理解《基本法》附件三內文,因而作出毫無理據的指控。麥美娟表示,期待22日全國人大會議可以公佈更多詳情。
此外,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柯創盛稱,因應香港近年政治局勢急劇惡化,黑暴勢力猖獗,或成分裂國家的基地,全國人大計劃把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有利於阻斷外國勢力在香港的活動,進一步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是香港全面準確實踐“一國兩制”的體現,符合港人的根本利益,有利於香港未來長治久安。
柯創盛強調,相信未來一段時間黑暴活動可能會更加激烈,但為了香港的繁榮穩定與“一國兩制”的行穩致遠,訂立相關法例是十分必要。他未來會在網絡和社區加強宣傳,向市民解釋相關法律對香港的益處,相信廣大市民能夠清楚認識“哪些人是希望香港好,哪些人是希望‘攬炒’香港”。
在全國人大會議21日晚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發言人張業遂宣佈了9項本次大會議程,其中包括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
在回答記者問為何在議程中列入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時,張業遂表示,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維護國家安全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新的形勢和需要,行使憲法賦予的職權,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是完全必要的。
(原題:全國人大將審議涉港草案,香港立法會議員:能有效杜絕外國勢力借“港獨”打擊國家,保持香港繁榮安定)
延伸閲讀香港各界發聲:支持立法維護國家安全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5月21日晚舉行新聞發佈會,由大會發言人就大會議程和人大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大會發言人張業遂介紹説,本次大會將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全國人大涉港議案)。
北京日報記者獲悉,消息公佈,多位香港人士紛紛發聲稱,堅決贊成和支持立法維護國家安全,這關係香港未來和國家安全,是民心所歸。
周浩鼎:
中央不出手黑暴無止境禍港
21日晚,香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在社交媒體發文稱,過去半年多來,黑衣暴徒扔汽油彈、縱火、燒人、打爛商店,公然用恐怖主義手段企圖達到“港獨”的目的,最終受傷害的都是廣大香港市民。
周浩鼎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維護香港社會安全已經迫在眉睫。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機制上長期存在漏洞,中央政府無法不出手,否則黑暴無止境禍港。
李慧瓊:
符合國家和香港社會根本利益
民建聯主席、香港立法會內委會主席李慧瓊表示,民建聯全力支持。全國人大采取上述做法,是必要的,也是符合國家和香港社會根本利益的。
李慧瓊我們認為,全國人大就國家安全在香港的實施進行立法,是因應香港履行憲制責任的實際情況,以及國際政治及香港社會目前的嚴峻形勢,而採取的負責做法,與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並不矛盾,也不減損香港特區在該條下的憲制責任。
我們認為,香港特區政府仍然需要按基本法23條的規定,儘快落實相關的立法要求,令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更為全面和完善。
潘孝汶:
立法是民心所歸
民建聯民政事務副發言人潘孝汶稱,香港經歷了由去年以來的動盪,對經濟社會民生造成重大影響,民心思穩,渴望恢復和平穩定的局面。
只有儘快為香港立國家安全法,才能穩定民心,這是民心所歸,也是複雜的大國博弈態勢下的大勢所向。
潘孝汶傅振中:
不讓亂港分子逍遙法外
“保衞香港運動”主席傅振中稱,絕對支持全國人大涉港議案,這樣可以填補現在香港對於分裂國家或者勾結外國勢力的法律真空,讓執法者和法庭有實在的法律依據去檢控和懲罰,不會讓專走法律漏洞的亂港分子逍遙法外。
“很討厭一些反對派議員經常跑去外國唱衰香港,叫美國製裁香港和中國,他們應該受到港版國家安全法的懲罰!”傅振中説。
傅振中蕭震然:
世界各國都有相關安全法
香港大律師蕭震然接受北京日報採訪時表示,為了維護自身國家安全,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有相關安全法。他舉例稱,比如美國1947年的國家安全法(National Security Act of 1947)中就提到要為設置維護國家安全的各個部門提供法律基礎,如國家安全委員會、中央情報局、軍隊等。
比較近的,如美國2002年的國土安全法(Homeland Security Act of 2002)及英國2013年的司法和安全法(Justice and Security Act 2013)中對諸多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作出規定,可以説是統籌一切國家安全相關事宜的法律。
蕭震然“比較英美國家安全法律,不難見到現代的法律允許政府擁有大統籌的權利,動用不同形式的資源保障國家安全、國土安全及國民安全。我覺得我國更先進的是法律規定公民對國家安全的義務及權利,這比其他國家法律只授權政府部門不同權利更透切地保障國家安全。”蕭震然説。
譚耀宗:
立法並非突如其來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表示,中共中央在去年的四中全會已提出“建立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制和執行機制”,並非突如其來。香港迴歸20多年都未就《基本法》23條立法,加上近年出現挑戰“一國兩制”的情況,因此常委會做出這次的決定。
譚耀宗譚耀宗強調,即使最終通過全國人大的機制完成立法,香港仍要做《基本法》第23條的本地立法工作。至於兩者有什麼不同,以及具體執行方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22日會在開幕會上交代。
吳秋北:
香港不能成為國家安全的漏洞
工聯會會長、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秋北表示,絕對贊成有關議案,香港不能成為國家安全的漏洞,人大會議有責有權作出審議。
吳秋北吳秋北認為,過去多年來,基本法23條都沒有落實,反對派勾結外部勢力在立法會上處處為難,不少法例難以通過;所以人大有信心、有責任、有權力就國家安全問題,以中央立法方式去處理,平息亂局,這是理所當然之事。
吳秋北強調,過去一年香港的黑暴也牽動着很多內地朋友的心,香港絕對不能成為國家安全的漏洞。香港是國家的一部分,保障國家整體安全也是香港社會穩定,市民安居樂業的最佳保障。
來源:綜合 環球網 北京日報客户端編輯:TF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