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大獎遭拒兑,全是忽悠人的啊。喜中大獎卻兑現不了,一女子很生氣,直接將對方公司告上南昌西湖法院。法院給出的答案是:獎金超過5000元的抽獎,都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商家這一違法有獎銷售行為,將由工商管理部門處罰。
商場大獎遭拒兑 全是忽悠人的啊
喜中大獎卻兑現不了,一女子很生氣,直接將對方公司告上南昌西湖法院。然而,讓該女子沒想到的是,法院卻沒有支持她的訴請。法院給出的答案是:獎金超過5000元的抽獎,都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商家這一違法有獎銷售行為,將由工商管理部門處罰。
對於有獎銷售,我們並不陌生,尤其是年關臨近,商家開始搶佔市場,部分促銷活動就常提“有獎”。那麼,作為消費者的我們,該如何應對這一“有獎銷售”呢?
驚喜
購物後中26萬元支票大獎
事情還要從一年前講起,2015年前後,某實業公司在其官網上開啓週年幸運大抽獎活動,活動內容為:凡購買該公司產品達10萬元以上,可以進行抽獎一次。獎品分為五個檔:一等獎為寶馬汽車一輛,二等獎為26萬元支票一張,三等獎為平板電腦一部,四等獎為自行車一輛,紀念獎為精美禮品一份。
2015年3月,王女士拿着該公司一份商品價格為46.1萬元的出庫單領取了四張獎券,其中一張獎券在刮獎區顯示為四顆星,根據獎券後面的説明,該獎券為二等獎,獎品為26萬元支票一張。隨後,王女士找到該公司要求兑獎,卻被拒絕。
無奈之下,王女士訴至法院,要求對方公司給付其二等獎獎金26萬元。
疑問
對方拒兑獎還受法律支持?
近日,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對此案審理後,認定該有獎銷售活動獎額過大,違反了法律禁止性規定,該抽獎活動無效,並據此駁回了王女士的訴訟請求。
據介紹,法院審理認為,原告與被告之間存在一項買賣合同關係,原告憑藉被告的產品出庫單以此證明原、被告間的買賣關係,但在該份出庫單上並未記載收貨人的信息,且出庫單僅是貨物出庫的憑證,不能證明原告從被告處購買了產品。此外,根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經營者不得從事獎金額超過5000元的有獎銷售活動。因此,該有獎銷售活動違反了法律禁止性規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獎金額超過5000元就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對方公司就可以拒絕兑現這26萬元的大獎,那豈不是法律在保護那些借大獎促銷的商家?”判決結果公佈後,網上有網友評論。
説法
商家有獎促銷不能太任性
“早在4年前,深圳法院審理過一起開發商促銷樓盤拒絕兑獎案件,最終法院認定開發商敗訴。”南昌律師肖文軍翻出這起案例告訴記者,深圳市南山區法院其實也是認為,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經營者不得從事最高獎金額超過5000元的抽獎式有獎銷售。而且還提出,開發商的有獎銷售活動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且未將獎品現場明示,違反了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予以依法處罰。但是,判決書還認為,雖然促銷行為違法違規,但並不能因此否定開發商在舉辦有獎銷售活動中所作的兑獎承諾,也不能因此影響消費者獲得上述車位的權利或要求作出相應賠償的權利。
“當時該案宣判後,有些消費者遭遇商家拒絕兑獎也翻出這一案例説事。”肖文軍介紹説,由於我們國家並沒有判例制度,所以其他案例並不能成為判決依據。
“商家有獎促銷並不能任性,因為商家違法進行促銷,工商部門可以採取罰款等措施進行打擊,多起類似案件中,罰款最多的可以達幾十萬元,這也能遏制商家的違法促銷行為。”有法官告訴記者。
規定
不提示“中獎概率”構成欺詐
超過5000元有獎促銷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那麼,商家是否可以大肆地進行小金額的有獎促銷呢?
“商場有獎促銷要悠着點。”南昌律師羅久保告訴記者,曾在撫州發生一起有獎促銷,由於商家沒有標註中獎概率,被消費者提出存在欺詐,要求賠償。
據介紹,2014年國慶期間,廣昌縣一家商場內貼滿海報稱,2014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期間,凡在商場購買指定商品達到指定金額(具體商品及金額詳見本海報清單),可免費抽獎一次。然而,有一名消費者在活動期間共花2000元購買了該商場的指定商品,共抽獎28次均未中獎。於是,該消費者就提出質疑,認為該商場沒有在宣傳海報上標明本次抽獎的中獎概率,屬於欺騙性有獎銷售,應當退還所購商品的2000元且賠償2000元。
廣昌縣人民法院相關人員撰文認為,商場在有獎促銷中沒有顯示出“中獎概率”的提示,不符合《國家工商總局關於禁止有獎銷售活動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即該商場存在欺詐的行為。
提醒
消費者應學會辨別中獎活動真偽
臨近年關,商家已展開各種促銷活動,其中就有最為吸引消費者眼球的“有獎促銷”。
“商家讓利促銷,消費者購物得到實惠本來是件好事,可這中獎的背後,難免有消費者在中獎後受‘傷’,非但沒得到實惠,反而給自己的生活帶來了不少麻煩。”律師徐之春提醒,有獎促銷要提防“大獎中不出”、“獎品是樣機”、“獎品售後不保”等貓膩。
另外,消費者還要學會辨別中獎活動的真偽。
“大型單位、品牌性企業等發起的有獎活動應是可信的。短信通知中獎,而後要交多少手續費等情況的,基本是騙人的。根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抽獎式有獎銷售的獎金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南昌律師薛玉海提醒消費者,針對中獎兑換,本地的,可以去現場查看中獎和兑換情況;外地的,可以通過抽獎地的市場監管部門電話或登錄市場監管部門網站核實單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