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新規七月實施 不能僅按“辦公用品”、“禮品”等大類開具

  個人、企業該怎麼開發票現在有了新規定。今後個人消費者在開發票時,將不能僅僅按照大類,比如“食品”、“辦公用品”、“禮品”等來開發票內容,而必須列出具體明細。對企業來説,在開具增值税普通發票時,納税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今後必須填寫完整、正確。

  使用商品唯一代碼 開出購物明細

  以往我們在超市、商場購物之後要開發票,商家通常歸類開具“食品”、“辦公用品”、“禮品”、“日用品”這種大類項目,但是今後,這種“只開大類”的開票方法是不合規的,必須要按照商品唯一代碼開出購物明細。比如在商場買了幾支鉛筆,那麼發票上必須把商品名稱、型號都打印出來。此外,購物卡等儲值類預付費卡,也都必須明確開具為“預付費卡”項目。

  相關税務人士表示,銷售發票內容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這並不是新規定。但是,之前人們往往可以按幾個大類來開具,有人可能買了食品卻開成辦公用品到單位報銷,這就造成了一些違規空間。

  記者瞭解到,北京的一些超市、商家已經調整好了開票系統,開始執行新的規定,還有一些沒有調整的商家也表示“很快就會改了”。

  相關税務人員告訴記者,“全面推行按商品和服務編碼規範開票”是國家税務總局2017年全國發票管理的重點工作之一,這既是為了統一企業開票商品信息,防範亂報銷、亂抵扣現象,打擊虛開發票和假髮票,也是為了做發票信息的大數據分析。

  發票上必須有納税人識別號

  對於企業來説,國家税務總局2017年第16號公告明確:從今年7月1號開始,購買方為企業的,在索取增值税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税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税務專家表示,企業的納税人識別號就如同普通人的身份證號碼一樣,是發票信息大數據時代的最強抓手。企業的發票必須有納税人識別號,才可以作為合法税務憑證,這意味着,基於納税人識別號為基礎的數據系統已經建立,企業的進銷存所有的發票流向,在税務大數據系統都是看的很清楚的。

  所以,今後怎麼開發票,總結來説就是三句話:從7月1號之後:開發票的企業必須使用商品唯一代碼;收發票的一方必須提供納税人識別號;以後胡亂開發票,後果可能很嚴重。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015 字。

轉載請註明: 發票新規七月實施 不能僅按“辦公用品”、“禮品”等大類開具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