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智障男子放火5起損失有多大

由 問成風 發佈於 綜合

 智障男子放火5起損失有多大 智障男子放火5起,燒死2人,其中一人為孕婦,引發社會極大關注。據媒體報道,發生於2014年的江蘇智障男子放火5起案近日開庭審理,當年5月,江蘇一中度智障男子坐火車到北京,3天內放火5起。智障男子放火5起,不由讓人聯想到不久前的南京寶馬肇事案,這宗導致2死1傷的車禍,車主最終被鑑定為精神障礙,無自控能力者危害社會屢見不鮮。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曾明確表示,針對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羣,要總結各地有效做法和經驗,積極運用新的思路和辦法加以解決。

  智障男子放火5起 精神病危害社會引中央重視

  據《法制晚報》報道,當日上午10點,李某被帶進法庭,今年31歲的李某是江蘇蘇州市人,文盲,從外表看明顯看出李某與 正常人不同,對於法官和公訴人的提問,李某始終都是笑着,法官和公訴人的問話雖然他都能聽懂,但是不能順利回答問題,只能不連貫地説出詞組,每當他説不出來話時,他都很着急,臉憋得通紅。在李某斷斷續續的回答中,李某作案的過程清晰起來。

  “屬實,認罪。”李某邊點頭邊擠出兩個單詞,他説案發前5天,他從老家坐火車來到北京,當時他沒買票,翻牆進入火車站,乘坐了一輛從蘇州到北京 南站的火車,到北京後他住在網吧住了幾天。後來他偷了一輛自行車,每天晚上就騎着自行車在南站周邊轉悠, 看到有合適的地方就用打火機放火。

  

  智障男子放火5起,李某説,他當天放完火他沒走,在旁邊看着,民警趕到現場後覺得他很可疑,從他身上搜查出3個打火機和錢,“打火機就是放火用的,我身上有3個打火機,是我從超市買的。”

  李某承認在北京放了5次火,每次都是看到火燒起來才走。他説他曾在老家放火被抓,其中一次是在大橋底下放火,點燃的是一輛汽車,他説他知道用打火機點不着汽車,先把衣服點着了,把燒着的衣服從開着的車窗裏扔進去;還有一次是點一個自行車車棚。

  “放火好玩,所有我就來北京了。”李某説他來北京就是為了放火,放火之餘,他就在網吧裏上網玩。

  由於他患有智障,只能簡單地説單詞,因此庭審很慢。公訴人不斷提醒李某慢慢説,對於公訴人“為什麼放火”的問題,李某再説回答,“好玩”。

  公訴人問到放火的危害,李某回答“燒死人”。

  “你希望把人燒死嗎?”辯護人問。

  李某想了半天,看着辯護人説不出來。法官提醒李某可以用點頭或者搖頭表示,李某搖搖頭。

  “你不希望有人燒死是嗎?”辯護人問。

  “是。”李某邊點頭邊説。他説他之所以一再放火,就是因為看到着火他非常高興、很開心。

  經鑑定,李某屬於中度智能礙障,屬於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