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行當律師 前檢察官遭遇辦證難需跑3省5個派出所

    轉行當律師檢察官遭遇辦證難需跑3省5個派出所

  因為從公職中辭職引發輿論關注的廣州前檢察官楊斌,在轉行做實習律師過程中遭遇了類似“證明你媽是你媽”的辦證難情況。廣州市律師協會要求其到派出所開具14週歲以來的無犯罪記錄證明,但派出所稱只能開具楊斌自1992年户口遷來廣州以後的證明,之前的要找當時的户籍地派出所。而從14週歲至今,楊斌的户籍在湘潭、重慶、廣州等地轉了5次。

轉行當律師 前檢察官遭遇辦證難需跑3省5個派出所

  這意味着自14歲起,楊斌遷多少次户籍,就要辦理多少個“無犯罪記錄證明”。因發現自己的情況並非個案,也出於對這一“機械”規定的抗議,24日,楊斌向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廣州市律師協會對其作出實習登記行政決定。目前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已收下訴訟材料,並將於七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至少要跑5個派出所

  今年3月,在公職系統工作了23年的楊斌,從廣州市檢察院辭職後準備跨入“律師界”。雖然早就通過了司法考試,但要從檢察官變身為“執業律師”,得先找律所從“實習”做起,前提是得通過律師協會的審核。

  楊斌説,辭職一個月後她就向廣州律協申請實習律師資格,共需提交15份材料,其中一份即為“無刑事處罰證明”。律協工作人員特別交代,這份證明要求開具“自14週歲以來的無犯罪記錄”。

  之後,楊斌前往她目前的户籍地——廣州黃花崗派出所要求開具該證明,不想遇到了卡殼問題,派出所稱:只能出具她自1992年落户廣州至今的無犯罪記錄情況,之前的無法出具。據該派出所民警的解釋,該證明有固定格式,即只能開具其户籍所在地的這段時間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楊斌説,從14週歲開始至今,她的户籍先後在5個不同的地方遷移過:14歲到18歲,户籍地在老家湖南湘潭;18歲到22歲,户口遷到就讀的重慶大學;22歲到34歲,户口轉到廣州市花都區,當時在花都區檢察院工作。此後一年因無房產,户口落在廣州市檢察院的集體户口上。直至35歲,楊斌户口才遷到目前的黃花崗派出所。

  這意味着,按照派出所民警的解釋,楊斌若要循規蹈矩辦好這份“自14歲以來的無犯罪記錄”,至少要跨三省跑5個派出所。

  楊斌説,據她以前在檢察院的辦案經驗,目前公安內部已有完備的公民信息查詢系統,有無犯罪一查便知,為何要“分段證明”折騰人?

  無法一站辦理並非個案

  楊斌的遭遇並非個案。畢業於武漢某大學的法學學生孫婷婷(化名),因無時間與金錢來回多地辦“無犯罪證明”,在通過司法考試後被迫擱淺了到律所的“實習計劃”。孫婷婷告訴羊城晚報記者,她大學以前的户籍一直在老家湖北襄陽市,高中畢業後户口遷到了武漢。因大學本科階段學校有兩個教學區,為此大學四年她户口在武漢也遷移過一次。

  大學畢業後,孫婷婷隨工作將户口遷往廣州。去年9月,她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就想去律師事務所實習,按照程序她得向廣州律協辦理實習申請,同樣要開具“14週歲後無犯罪記錄”證明。讓她感到無奈的是,派出所能辦理她落户廣州後的無犯罪證明,之前的情況無法證實。據此,廣州律協未給予審核通過。孫婷婷稱因無時間與金錢,她被迫擱淺“實習計劃”。

  因户籍輾轉遷移過多個地方,分段證明“無犯罪記錄”便成了攔路虎。對此,廣州律師界多名職業律師均表示,廣州律協的這一規定長期存在,的確形成了實習律師資格證“辦證難”現狀。但對於户籍一直在廣州的申請人來説,就不存在此情況。但開具無犯罪證明,為何限定的年齡起點是14歲?楊斌稱這可能源自刑法中規定:不滿14歲,屬於無獨立民事行為能力人,法律上不承擔刑事責任。

  在得知自己並非個案,楊斌在溝通無果後決定起訴廣州律協。她表示,這個“辦證困境”並非完全在派出所,而是律協首先出台了這樣一個“死規定”。她希望通過訴訟,推動兩件事:一是在律師申請執業時,以遞交申請人出具的無犯罪記錄承諾書,取代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二是改變公安機關“分段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的現狀。

  公安證明形式各市有別

  昨日下午,就楊斌申請實習“卡殼”及遭起訴一事,羊城晚報記者來到廣州律協辦公地方希望予以求證。廣州律協表示暫未收悉這一案件的相關材料,不便答覆。不過根據楊斌的起訴材料稱,廣州律協對她未予及時審核的行政依據為:《廣東省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辦法》、《廣東省司法廳關於律師執業許可的管理辦法》。這兩份文件顯示,申請律師執業資格的確需要“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具的申請人在申請日之前未受過刑事處罰的證明,但過失犯罪的除外”。但並未特別強調需要出具“自14週歲以來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楊斌認為,廣州律協違反《行政許可法》,給予她類似的實習人員增設了額外的行政許可條件。

  此外,楊斌認為公民沒有自證義務。有沒有犯罪記錄是審查機關須調查核實的工作,她只需向審查機關聲明無犯罪記錄並願意承擔虛假陳述的法律後果即可。楊斌以上海舉例稱,上海的方式是申請人只要出具承諾書,律協或司法局如有需要可自行核實,申請人予以配合。

  針對申請人户籍地有多地遷移的情況,公安系統是否只能出具某一階段的無犯罪證明?楊斌稱目前全國户籍系統均已聯網,要查詢一個公民是否有犯罪前科,從技術上早已實現跨地域查詢。一名公安人士表示此説法基本屬實,大約在2007年後公安內網的查詢系統開始完善。

  此外,羊城晚報記者從廣東省內各地級市反饋的情況看,各地開具的證明內容略有差異。例如中山市基層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證明,未明確起始時間;但廣州卻限定只能出具落户廣州期間的情況。一名公安機關人士表示,省公安廳曾發文要求各地出具無犯罪證明需規範化。但這個規定似乎沒有落實完善。

  楊斌認為,“辦證難”解決起來其實很簡單,“一是公安機關出具一站式查詢結果,二是申請人向律協遞交承諾書,律協將本年度申請執業人員的名單(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統一提交給公安機關進行批量查詢”。

  [其他城市]

  上海:

  周律師,上海執業。

  2012年,他向上海律協申請律師實習資格證,無需開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為上海律協準備,本人只需要簽署承諾書就行,除了個人基本材料,沒有需要律師本人額外跑什麼部門去準備材料。

  北京:

  梁律師,北京執業。

  他稱,北京律協現在的要求是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無犯罪記錄證明,沒有明確的起始日期,沒有其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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