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為什麼翁帆只獲得了一座別墅的使用權?
最近媒體曝出消息,楊振寧表示自己的遺產已經分配完畢,妻子翁帆獲得了一座別墅的使用權,楊振寧與前妻的三個兒子和一個女兒將獲得現金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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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人會有疑惑,為什麼翁帆作為楊振寧的合法妻子,到最後得到的財產只有一座別墅的使用權,而楊振宇與前妻的三個兒子和一個女兒獲得現金資產?下面由《我顧問》為大家講一下遺產繼承的三種方式:
一、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範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形式。
法定繼承是遺囑繼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將遺產轉移給繼承人的一種遺產繼承方式。在法定繼承中,可參加繼承的繼承人、繼承人蔘加繼承的順序、繼承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以及遺產的分配原則,都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因而法定繼承並不直接體現被繼承人的意志,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繼承人的意思將其遺產由其親近親屬繼承。
遺產繼承的法定順序如下: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依據我國《繼承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1、被繼承人生前未與他人訂立遺贈扶養協議,或雖訂立遺贈扶養協議,但只處分了部分遺產,或協議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繼承人生前未立遺囑、遺贈,或雖立遺囑、遺贈,但只處分了部分遺產,或所立遺囑、遺贈無效或部分無效的。
3、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
4、遺囑繼承人放棄遺囑繼承或受遺贈人放棄受領遺贈的。
5、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受遺贈人喪失遺贈受領權的。
二、遺囑繼承
遺囑繼承又稱“指定繼承”,是按照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遺囑而承受其遺產的繼承方式,與法定繼承相對。
公民可以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也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遺囑繼承的適用條件:
1.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並且遺囑合法有效;
2.立遺囑人死亡;
3.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簽訂遺贈扶養協議;
4.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未喪失繼承權,也未放棄繼承權,同時也未先於被繼承人死亡。
三、遺贈繼承
遺贈是指被繼承人通過遺囑的方式,將其遺產的一部分或全部贈予國家、社會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
遺贈作為民事法律行為,不僅要符合法律行為一般要件,還要符合《繼承法》的特別規定。一個有效的遺贈須具備以下條件:
1.立遺囑人在立遺囑時,須有完全行為能力。
2.遺囑須意思表示真實、自願合法,遺囑人須對財產享有處分權,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3.受遺贈人須在遺囑生效時存在、未死亡。
欲使遺贈發生預期法律效果,須由受遺贈人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則視為放棄。
那麼按照我國《繼承法》的法定繼承順序,翁帆、楊振宇與前妻的三個兒子和一個女兒的繼承權都是一樣的,繼承的份額一般也是均等的,但是也有例外,那就是遺囑繼承或者遺贈繼承。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手機用户61925382213”:
只留一套房子的使用權歸自己的老婆,會不會有點過分啊?
對於楊振寧與翁帆的這對“爺孫戀”,外界一直充滿爭議,人們在不理解楊振寧為何娶比自己小40多歲翁帆的同時,也為翁帆這10幾年來對楊振寧做出的“犧牲”感到惋惜。最近媒體曝出的消息是:楊振寧表示自己的遺產已經分配完畢,妻子翁帆獲得了一座別墅的使用權,楊振寧與前妻子的三個兒子和一個女兒將獲得現金資產。
翁帆獲得的是北京某高校專門給楊振寧建造的一座三層小別墅,並位於該高校附近,屬於稀缺的高價值房產,但是這座別墅楊振寧只有居住權,產權還是歸大學所有。這所大學也專門對這所別墅的歸屬權做了説明:別墅的所有權歸大學,但是楊振寧教授擁有這座別墅的使用權。楊振寧表示:自己死後,此別墅的使用權歸翁帆使用。
2004年,82歲的楊振寧迎娶28歲的美女翁帆曾經引起當時的輿論熱點,成為社會的熱門話題。楊振寧曾面對媒體表示:世人現在不理解他和翁帆的愛情,也許很多年之後,他和翁帆的愛情就如泰坦尼克號一樣偉大,也許會被拍成電影被後人膜拜。
據悉,翁帆1976年7月出生。從汕頭大學畢業後,先是到汕頭一家企業工作, 但翁帆一個多月後就離開那家公司,到深圳一家高爾夫俱樂部工作。她在深圳工作了3年,其間與香港一個普通公司的職員在香港辦理了結婚手續,但這段婚姻只持續了不到兩年就宣告破裂。此後翁帆報考研究生,並考進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翻譯系碩士班。
2004年12月24日,她與楊振寧在廣東省汕頭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2005年1月正式舉行婚禮。翁帆結婚以後,將夫婦二人的存款捐贈給清華大學近200萬美元。
翁帆和楊振寧並沒用去追求豪華生活,他們的家,裝修普通,陳設簡單,與一般平民無異。
兩人的相識也很有意思,1995年楊振寧到汕頭大學參加物理學家大會時與負責接待的翁帆相識;翁帆當時為汕頭大學文學院英文系大一學生
2003年10月楊振寧的夫人杜致禮因病去世。2004年2月翁帆寄信到美國給楊振寧,之後幾個月兩人密切聯絡,逐漸熟識。
2004年11月5日,楊振寧與翁帆在北京訂婚,82歲的楊振寧突然宣佈迎娶28歲的翁帆。以楊振寧的年紀和身份,作出如此“駭人聽聞”的決定,直接引發了一場“地震”。
2007年3月31日,“世界因你而美麗-2006影響世界華人盛典”頒獎典禮,物理學家楊振寧獲終身成就獎。
2015年3月19日,華裔物理學家、諾貝爾物理學獎獲得者楊振寧獲頒台灣大學名譽理學博士學位,楊振寧與太太翁帆出席頒授典禮。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初色淺淺”:
如果楊老故去了,大學還會讓翁繼續使用別墅麼,人算不如天算啊,虧大了
網友“手機用户59300888688”:
楊振寧獲得翁帆的使用權 翁帆獲得別墅的使用權
網友“陳孝偉26596110”:
司機得益
網友“勇敢的心滿”:
都不是什麼好鳥
網友“夕大寶”:
楊老是唯一被所有網狗祝福身體健康,越活越久的人
網友“happy161525668”:
薑還是老的辣,使用權,是指楊本人在世,死了就要收回,不能轉讓她人用,歷害
網友“弱水流沙17117162”:
真是孽緣啊!希望楊再活二十年
網友“藏海花26835251”:
本來想磅一下,結果屁都沒撈到
網友“用户156732339”:
第一張照片感覺不到愛,看到女主的絕望。
網友“無田農户”:
數學題計算錯了可以重來,翁把人生計算錯了,如何重來,只能呵呵
(2017-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