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關注“越野車追趕藏羚羊”事件最新進展,8日晚,西藏自治區林業廳公佈了“越野車追趕藏羚羊”的最新調查結果,並依法對7名涉事人每人處以1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共計105000元。《揚子晚報》10月9日。
連日來,備受社會關注的越野車“追趕藏羚羊”有了最新查處結果,7名涉事者分別被處以行政罰款15000元,他們表示堅決服從處罰,對處罰決定無異議,並主動遞交了悔改書。看來此案已經了結,但筆者也和一些網友一樣,感到有話要説。雖然説驅車追趕藏羚羊沒有造成其死傷的嚴重後果,但是,就是就事論事來説,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並且已涉嫌違法。從西藏自治區林業廳就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相關條款作出罰款決定就是例證。既然是違法行為,僅有罰款顯然不夠,也難以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雖然涉事者已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了15000元罰款的代價,但是,正像有的網友所説的那樣,既然他們能開着越野車到西藏自駕遊,肯定是不差錢。也許這些罰款對他們來説,僅僅是毛毛雨,根本不算事兒。相較於曾經發生的大學生掏幾隻鳥蛋被判刑10年半來看,也會給人以罰代法之嫌,讓法律蒙羞,同時也難以服眾。
藏羚羊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可見其保護等級之高,應該説是保護動物的重中之重。據西藏林業廳保護處處長扎西多吉介紹,近距離高速追趕藏羚羊,受到極度驚擾的藏羚羊,會以極限速度奔跑,在這種情況下,藏羚羊會出現強烈的應急反應,奔跑中心肺功能會出現衰竭現象,嚴重會出現肺動脈破裂引起死亡。由此可見,驅車追趕藏羚羊是一種危險行為,必須堅決制止並應依法查處。無論是有心還是無意,畢竟已造成違法的事實,理應受到依法懲處。罰款理所應當,但這只是行政處罰手段,因而只能作為輔助手段之一,重要的是要依據相關法律予以懲處,該拘留的拘留,該判刑的判刑。即使沒造成嚴重後果,那麼對其實行行政拘留綽綽有餘,怎麼能一個罰款就了結此案?再就是時至今日,7名涉事者的身份也沒有説明,僅以一個郝某某等7人一言蔽之,再聯繫此前不便透露等説法,自然會給人們產生聯想的空間。
從過去的一些違法亂紀者查處來看,其中有些人根本不怕罰款、不怕處罰,就怕把個人信息公開或抄告單位。事實證明,公開涉事者的個人信息,抄告其單位可能會比罰款效果好。同時還能起到警示和震懾的以儆效尤作用。一舉多得,何樂而不為呢?此案查處無關罰款多與少,讓查處效果最大化才是好方法。
“越野車追趕藏羚羊”事件:無藏羚羊遭碾壓、傷亡
2017-10-07
西藏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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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網友6日早上發佈的“越野車追趕藏羚羊”一事,西藏自治區林業廳森林公安部門當天對7名涉事人和2輛涉事車輛進行調查核實。
根據目擊者提供的信息,包括視頻和圖片,以及當地專業管護隊員的核查,認為網上流傳的這段“越野車追趕藏羚羊”的視頻和圖片是10月4日拍攝的,拍攝地點位於那曲錯鄂湖附近。
7名涉事人分別坐在兩輛越野車上,想近距離拍攝藏羚羊,目擊者剛好在當地拍風光,看到後拍攝下,並在6日早上發佈了相關的視頻和圖片。整個追趕過程大約1分多鐘。根據調查,涉事人存在追趕藏羚羊的行為,但是沒有碾壓藏羚羊、也尚無藏羚羊因此傷亡的情況。
目前這一事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據瞭解,西藏棲息着藏羚羊,野犛牛,藏野驢等125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其中藏羚羊的數量已超過20萬隻,大部分棲息在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面積達29.80萬平方公里。從2015年開始西藏實施了羌塘自然保護區管理體制改革,投入了三億多元,建立了73個管理站,組建了780名農牧民專業管護隊伍,制定完善了相關的管理制度,保護野生動植物。
最後,有網友委託我中心對以下兩張圖片予以澄清,請大家不要再誤解他。
來源:網絡綜合
(2017-10-10)
好奇害死貓。
文/ 張貴峯
據報道,10月6日,有網友在微博發帖稱,兩輛白色越野車追逐、輾軋藏羚羊,致使數只藏羚羊受傷、死亡。對此,青海可可西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回應稱,事件發生在5日下午的保護區內,並未造成藏羚羊受傷或死亡,已對涉事司機進行了處理,但具體情況不便透露。
據越野車司機事後解釋,看到藏羚羊羣出於好奇便將車輛駛離公路進入保護區,以便更近距離觀察。
從工作人員的回應來看,此前網傳的“越野車追逐、碾軋藏羚羊,致使數只藏羚羊受傷、死亡”説法,顯然並不屬實。而從越野車司機事後的解釋來看,當時的追逐行為,恐怕也並非故意“碾軋傷害”藏羚羊。
但即便如此,上述行為仍是不可原諒的。因為即使只是出於“好奇心”,這種做法仍是十分危險的。不僅可能威脅作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的藏羚羊的生命安全,而且就算“並未造成藏羚羊受傷或死亡”,事實上也會對藏羚羊原本自然和諧的生存狀態造成驚擾,甚至構成某種“動物福利”意義上的虐待。
因為,眾所周知,被譽為“高原精靈”的藏羚羊,雖然在高寒缺氧高原環境下,具有十分頑強的生存能力,但與此同時,藏羚羊又是一種天性非常膽小、非常害怕驚擾的動物。僅僅為了滿足“好奇心”,兩輛越野車便在高原上開足馬力瘋狂追逐藏羚羊,將會對這些“高原精靈”帶來怎樣的驚擾,可想而知。
而站在動物福利角度,將這種驚擾和創傷,稱之為“動物虐待”,也並不為過。而我國最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已明確,“不得虐待野生動物”。就此而言,上述“越野車追逐藏羚羊”事件,即使“並未造成藏羚羊受傷或死亡”,實際上也同樣可能涉嫌違法。
通過此次事件,我們應該充分意識到,保護野生動物,其實不只是在肉體上不傷害像藏羚羊這樣受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同樣也包括在動物福利層面不打擾這些野生動物及其生存環境。
當然,相關野生動物保護部門,同樣也要不斷加強這方面的管理,有效預防、進而減少避免這種可能嚴重損害野生動物福利現象的發生。
此外,相關的法律制度也需要進一步完善,如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雖然規定“不得虐待野生動物”,但僅限於“人工繁育”過程中,而且也沒有相應配套的懲罰條款。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廣州用户03xxxx359”:人也是動物怎麼就沒有這麼好待遇
網友“哈哈哈”:有錢什麼不可以
網友“呵呵”:能在假點?
網友“鄂爾多斯用户66xxxx658”:不會悄悄摸過去而是開車去追,這是真的蠢,沒治了
(2017-10-07)
拉薩警方:“越野車追逐藏羚羊”事件當人事曾卸車牌藏車,多人已被控制
2017-10-06
一號專案
拉薩警方聯合森林公安已在拉薩洲際酒店將兩輛涉案車的駕駛員控制。
10月6日晚,針對網友舉報“兩輛白色越野車追逐、碾壓藏羚羊,致使數只藏羚羊受傷、死亡”一事,西藏拉薩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拉薩發佈消息稱,6日14時許,有網友在新浪微博上發佈“越野車追逐碾壓藏羚羊”一事。拉薩市公安局得知這一消息後高度重視,市局網安支隊派遣精幹警力就此事展開調查,並於當日下午17時許,聯合森林公安成功將兩輛涉案車的7名乘員控制,並找到藏匿車輛。目前,警方正對7人進行調查審理。
上述消息還稱:"當日下午16時許,兩輛車到拉薩後準備入住拉薩聖地天堂洲際大酒店,並卸掉車輛牌照將車輛藏匿在區水利廳附近。"警方正對兩名駕駛員進行調查審理,審理結果將及時公佈。
根據爆料者發佈的照片顯示,兩輛越野車緊貼一羣奔跑的藏羚羊行駛,車後騰起灰塵。另有照片顯示,兩輛涉事越野車停在拉薩某酒店門口。根據已有照片暫未證實該追逐事件導致藏羚羊有傷亡。
此前,西藏自治區公安廳網安總隊官微@西藏網警巡查執法發佈微博稱,10月6日上午,有網民向“西藏網警”舉報“有人駕駛越野車追逐碾壓藏羚羊”。接到舉報後“西藏網警”立即向相關部門通報了有關情況。西藏自治區林業廳以及西藏自治區森林公安局正在開展調查。
另據西藏林業廳官網10月6日消息:近日,微信朋友圈大量轉發“兩輛越野車追逐、碾壓藏羚羊”事件,西藏自治區林業廳對此事件高度重視,目前,西藏自治區林業廳、西藏自治區森林公安局已經介入調查。6日下午5時許,國家林業局也通過官方微博稱,此事已經通報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部門,正在查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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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嘿嘿”:前天又看了遍可可西里,我只想説,這些人必須嚴懲!
網友“藍天”:嚴懲任何破壞生態環境以及威脅生態的行為
網友“老楊”:兩輛汽車的司機和眾人既然已經過保護區的處理,何必又卸牌又藏車?其於理不合,邏輯不通!只有在自知罪孽深重的情況下才會有此舉動。後續報道的情況如此懸殊,令人生疑?似乎在掩蓋着什麼!
網友“風雨無阻”:駕駛員己經處理,處理結果???
網友“HOPING”:這事不對司機做出嚴厲處罰,估計難以服眾
網友“Ryan”:不要罵地域,有好有壞,應該把他們放到羊羣裏面被養追趕一下
網友“善緣坊”:開槍先打出頭鳥,雖然普法不到位就抓一個典型,讓所有人普及一下法律的彈性。
網友“大餅”:絕不能輕饒 有人有錢也不行 按程序辦事 我們會一直關注的 太狠毒啦
網友“魅族網友”:我們這,滬牌,蘇牌,皖A的車最喜歡不遵守交通規則,鄙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