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審計署: 局部中央存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運用不標準等問題

由 万俟傲白 發佈於 綜合

  新華社北京6月23日電(記者王優玲)審計署審計長鬍澤君23日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作2016年審計工作報告時説,2016年,各地各部門積極推進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通過創新棚户區改造融資方式、增加專項建設資金和信貸資金投放規模等措施,籌集資金規模同比增長37%,貨幣化安置力度持續加大,城鄉居民居住條件明顯改善,但一些地方仍存在資金使用和項目管理不規範問題。

  審計發現,至2016年底,因安居工程資金籌集撥付與建設進度不匹配等,有532.3億元超過1年未及時安排使用,其中321.49億元(佔60%)是通過貸款、債券等籌集的;有10.31億元被違規用於商品房開發、彌補辦公經費、出借等;有4.21億元被套取騙取或侵佔。

  在項目建設管理方面,有744個項目未嚴格執行設計、施工等招投標規定;有333個項目未嚴格執行監理、建築強制性標準等要求,部分項目存在屋頂滲漏、牆面開裂等質量缺陷。

  審計還發現,一些地方對保障對象的資格審核和後續監管不到位,有5.49萬户不符合條件家庭得以通過審核,違規享受保障性住房1.57萬套、補助1.61億元;有3.36萬户不再符合條件的家庭未及時退出,違規享受住房2.63萬套、補貼1197.44萬元;有5949套住房被違規轉借、出租、銷售或用於辦公經營;還有12.87萬套基本建成的住房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滯後,擱置1年以上無法交付使用。

  審計指出問題後,有關地方和單位追回資金9.05億元,取消或調整待遇1.91萬户,清理收回住房3183套,處理處分315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