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話題:“偷雞腿媽媽”事件 直面救助缺陷比“道德審判”更重要

  六一兒童節這天,不少人的朋友圈被一則名為《最心酸的兒童節禮物 她偷了個雞腿給生病的女兒》的新聞刷屏。主人公劉某燕的遭遇感動了不少網友,網上捐款兩小時內就超過30萬元,然而,部分網友質疑這種“正能量”的傳播是在鼓勵違法行為,並就此事掀起“道德論戰”,致使偷雞腿媽媽迫於道德壓力道歉。其實,如何避免出現下一個“劉某燕”,才是真正需要思考的問題。

  要點速讀1“偷雞腿”是劉某燕走投無路之下的“慌不擇路”,國人對此事的道德判斷層次還要再提升。2“道德論戰”毫無意義,反思完善社會救助體系更為重要,就此事來説,需要完善貧困兒童醫療救助體系。悲情故事,有人感動,有人厭惡

  一點雜糧、一塊雞腿、兩本兒童書,這是單身母親劉某燕“偷”來的所有物品,總價值只有70多元。這位“最不貪心”的小偷,向民警講述了令人心酸的理由:一對雙胞胎女兒患嚴重的腎病,為了治病,平時生活十分困窘,想給孩子買一份兒童節禮物,無奈錢不夠,才決定鋌而走險行竊。類似的情形,一百多年前的法國也發生過,在雨果1862年的小説《悲慘世界》裏,主人公冉阿讓在經濟蕭條的年代,為了幫助姐姐餵養七個孩子而去偷竊麪包。難以想象現代社會會發生這樣的事。

  劉某燕偷來的所有東西

  民警主動為劉某燕尋求幫助,經媒體報道後,諸多網友為此感動,公益捐助通道開啓後,短短兩個小時,就收到了超過30萬的愛心捐款。捐助者的目的是“助人”,為劉某燕的孩子籌集醫療費,對弱者悲慘遭遇的同情,彰顯了人性的善意。

  同時,網絡上也存在質疑聲,不少人並不認可劉某燕的行為,他們認為人應該堅持“勿以惡小而為之”,不論如何,“悲情故事”不該成為違法的理由,而對此次事件的大肆宣揚,更是在誤導公眾,鼓勵犯罪。第二天,某媒體稱劉某燕實為“慣偷”的反轉報道,讓質疑聲更多,很快劉某燕和當值店員站出來澄清事實,反轉報道被證實不成立,但網友的“口水戰”並未減弱,劉某燕被譴責為“既偷東西又騙捐款”。

  一種典型論調為:“這個四肢健全有工作能力的中年女人,竟然靠偷竊來給女兒過兒童節,而另一個90多歲的老人為智障兒子獨自一人耕種家裏4畝地,從來不讓別人幫互助,憑什麼偷竊的人應該被同情。”

  其實,這個問題是典型的“海因茲悖論”,爭論源自不同階段的道德判斷

  “偷雞腿媽媽”事件引發有關道德的爭議,是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道德標準。而心理學家科爾伯格,曾借“海因茲偷藥”的故事,解釋道德判斷的發展階段。這個故事是這樣的:海因茲的妻子身患重病,瀕臨死亡,只有一種藥可以救命,但發明這種藥的醫生卻堅持賣高價,海因茲湊不到足夠的錢,只能去偷藥救妻。

  通過了解不同年齡層實驗者對“海因茲偷藥”的看法,科爾伯格總結認為,道德判斷的發展有如下六個階段:

  科爾伯格道德發展階段理論

  對照此次事件中出現的觀點一一來看。那些“道德潔癖”者,強調任何時候都不該做違法之事的人,其實處於道德判斷的第一個階段,他們服從既有的規則,堅持沒有任何事情可以成為違法的理由。而設身處地同情劉某燕遭遇的人,處於第二、三階段,理解他人在迫不得已時做出的決定。另外一波頗為理性的人,既同情劉某燕,又強調法律的重要性,認為當事人應擔責,其實處於第四階段,這一階段注重“不讓情感侵蝕法律”。

  也就是説,目前國人對“偷雞腿”類似事情的道德判斷,“冷漠的譴責”是最低級的階段,以“同情為主”則上了一個台階,強調“法律更為重要”的思考則更為理性。這是這場“道德論戰”排位賽結果。

  回過頭看,道德判斷進入第五、第六階段的水平的人不多。而這兩個階段是最高的道德判斷階段,思考的是“在一個理想的社會中,人們應該怎麼做”,比如,當部分無傷害性質的違法行為,是為了保障某個人的“生存權”,法律可不可以對這種“特殊違法”予以豁免,甚或跳出法律之外,基於“普遍的道德原則”作判斷。現實中已有案例,意大利最高法院今年就曾作出過判決,窮人偷少許食品不構成犯罪,“因為迫不得已偷食物是為了滿足急需的必要營養”,並且提醒公眾,“在一個文明國家裏,哪怕最壞的人也不該捱餓”。

  “道德論戰”無意義,反思社會救助體系的缺陷更為重要

  同情後的捐款救助模式不能持久,因為比劉某燕遭遇更悲慘的人肯定還有不少,發現一個救助一個無濟於事。“道德論戰”就更沒有意義了,只一味進行譴責,不會讓更多“劉某燕”的境況變好。

  此次“因貧偷竊”事件,折射出“因病致貧”的頑疾,而且現有的救助制度難以消除這種頑疾。劉某燕不是沒有獲得救助,據大眾網報道,劉某燕的難處,在村裏甚至是鄉里是公認的,村支書和鄉鎮幹部,不僅幫助劉某燕和兩個女兒申請到了低保資格,還給孩子們申請到了困境兒童補助,加起來一家每月能獲得900元補貼。同時,劉某燕給孩子看病也可以報銷新農合,報道稱,從2014年開始,劉某燕一共報銷了6次,總共報銷了2.2萬餘元。但是這些補貼對一個貧困家庭來説還是杯水車薪,據南京本地媒體的採訪,劉某燕兩個孩子每月吃的進口藥就要花三千元,而該進口藥並不在國家醫保報銷之列。雖然很多地方已經有兒童大病救助體系,但是救助範圍有限,僅針對白血病、尿毒症、腫瘤等之類的大病,而劉某燕孩子目前患有的腎臟疾病,還達不到大病的標準。

  美國的公共醫療保險制度中有專門的貧困兒童醫療救助體系

  因而,貧困兒童醫療救助體系還很不完善是我們必須正視的問題。可以借鑑美國的經驗,建立獨立、完整的貧困兒童醫療救助體系。美國的兒童醫療保險制度體系,由醫療救助計劃(Medicaid)和州兒童健康保險計劃(State Children’s Health Insurance Program, SCHIP,也稱 CHIP)構成。前者,是保證兒童在內的低收入者及其家庭獲得最基本的醫療服務,聯邦政府和州政府採取第三方付款方式向醫療服務供給方付款,符合條件的病人無需向醫院付費。後者,則專門為美國各州的中低收入家庭的兒童提供健康保險,獲得該計劃批准的家庭在治病時僅需繳納少量費用或不需繳納費用。

  “偷雞腿媽媽”的故事,很快將淡出人們的關注,但是“因病致貧”的頑疾卻依然存在。還有很多主人公沒有機會講出他們的故事,而社會需要給他們、給需要幫助的人一個迅速反饋的合理社會機制和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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