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重傷妻子離婚 原因竟然是因為被打了

  男子趙某在一次羣毆中被重物擊中頭部,構成顱腦損傷,致使其表達能力受到一定影響,語速變慢,反應速度變慢。讓病中的趙某更加難過的是,他的妻子孫某在此時起訴要求離婚。近日,房山法院一審駁回了孫某的訴訟請求。

  去年11月底,原告孫女士訴稱,自己與趙某結婚近六年,兩人婚後生了一個兒子,兒子今年已經三歲了。孫女士説趙某年輕衝動、脾氣暴躁,婚後兩人經常發生爭執;而且趙某的父母素質很差,對自己的孩子造成了不好的影響,趙某此次與人羣毆受傷也是為了趙某父母的事;趙某受傷之後,他的脾氣變得更加暴躁,於是孫女士便帶着孩子回到孃家居住,一直與趙某分居,至起訴時已經分居半年。孫女士認為自己與趙某已經分居,雙方已沒有和好的可能,故向法院起訴堅決要求離婚,並且要求孩子的撫養權歸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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