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人發生口角後準備打架 還沒動手對方就踩空滾下樓骨折

  “碰瓷兒”已不再是什麼新聞了。可有誰聽説打架也能碰瓷的?6月4日上午,有請律師線下諮詢活動如約開展,周先生來到現場,述説起自己的遭遇。雖然判決已經生效,對方要求賠償的也不算多,但周先生就是咽不下這口氣。高朋(南京)律師事務所的兩位律師來到現場,為廣大市民答疑解惑。

  現代快報/ZAKER南京記者 丁晟 見習記者 劉遙

  還沒動手對方就倒地,聲稱腿受傷了

  周先生很苦惱,因為一點小事與人發生口角,這是他第二次收到法院傳票了。原來,幾年前,周先生在南京某飯店與人打牌時發生口角,對方的朋友老王在樓上大喊幾句,聲稱要揍周先生便衝下樓。可能太過激動,老王竟一腳踏空,從樓梯上滾下來。但他仍一瘸一拐地衝過來和周先生扭抱在一起,兩人還沒打起來,老王就倒在地上,説腿受傷了。

  不久,周先生收到法院傳票,老王狀告周先生打斷了他的腿,要求周先生賠償醫藥費。因為周先生並沒有提供有力的證據,證明自己不是打傷老王的人,法院一審判決周先生承擔60%的責任,並賠償1萬多元醫藥費。周先生以為給了錢就了了,沒想到,近日老王又把他給告了,要求賠償誤工費等費用。

  高朋(南京)律師事務所的嚴慧律師表示,周先生在庭上沒有提交自己掌握的證據,導致法院判決,但周先生當時不服判決就應提出上訴,現在過了上訴期要想再推翻原判就非常困難了。

  “我們最近遇到一個證人,他説,老王的腿當天就摔壞了,只是恰好碰到我們。”周先生説。

  嚴慧表示,如果有充分的證據支持,雖過了上訴期,仍可向法院申請再審。只要證據充分,周先生仍有勝訴的可能。

  紀念幣推銷有陷阱,投資5萬難收回

  60多歲的李阿姨來到“有請律師”諮詢活動現場,她無奈地説:“去年,我在某公司的推銷下買了一組紀念幣,説是能升值。可一年過去了,不僅沒收到紀念幣,現在我也生病了,想要回自己的錢治病,卻困難重重。”

  李阿姨説,銷售人員一開始熱情地幾次“幫助”先墊付買紀念幣的錢,事後又讓自己還款,“其實我還沒想清楚呢,但他都幫我買了,我就只好把錢還給他。前後共投資5萬元。”

  感覺可能被騙了,李阿姨幾次上門索要不成。她一直瞞着女兒。“我還能要回自己的錢嗎?”李阿姨在律師面前流下了眼淚。

  高朋(南京)律師事務所的尹曉強律師説,這樣的情況很多老人都會遇到。“您要是再為這些錢傷了身體就更加不值了。”事到如今,李阿姨應該把事情告知女兒,先看病要緊。至於要錢的事,可先報警。“根據您的描述,該公司很可能涉嫌非法集資罪和詐騙罪。同時為了日後維權,以後和對方交涉時,要注意錄音收集證據。”尹曉強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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