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合肥市交通運輸局瞭解到,該局會同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等單位制定了《合肥市共享單車服務質量考核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開始對全市共享單車服務質量進行考核併發布考核公告公佈考核結果。
《辦法》明確了共享單車服務質量考核的內容包括行業管理報備、行業管理落實、城市管理部門監管、運營管理、應急管理、社會評價、車輛管理等 7 大項,以及 1 個加分項。基準分值為 1000 分,加分分值為 50 分,考核等級分為優、良、合格和不合格。
一個自然年度為一個考核週期,分 4 次進行(每季度一次),考核結果取 4 次得分的平均值。一旦運營企業發生一般安全責任事故及以上或者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等情況,都會被認定不合格。考核結果會由交通等部門聯合向社會通報或者公佈。
如果考核等級優秀,有權申請增加車輛投放數量;考核等級為良,有權申請維持現有投放車輛數量;考核等級為合格的運營企業,應當減少現已投放車輛數量,並由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聯合對企業約談,督促其加強管理。
考核等級不合格的運營企業,除了會被聯合約談限期整改外,如果逾期未整改或者經過整改仍然不合格的,會被勸其退出經營。
考核增加或減少的車輛數量,由考核委召開聯席會議根據市場總量、企業已投放數量綜合決定,並與考核結果同步發佈。
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新增或更新車輛,需要提前 5 個工作日書面向市城管局申請投放方案,方案應包括共享單車存量、新投放數量、投放區域等內容。各部門對投放方案予以審核批准,未經審核,禁止以任何形式新增或更新車輛。合肥報業全媒體記者 餘佼佼
【來源:合肥晚報】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