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借給同事5千,2年不還,他辭職時我説了1句話,立刻收到轉賬!

由 緱風彩 發佈於 綜合

前年,小王跟我借了5000塊錢,當時他説母親生病了,需要5000塊應急,我沒有多想,就直接打給他了,誰知道這5000塊錢一借就是兩年。

在這兩年期間,我無數次跟他提過還錢的事,可他要麼含糊其辭,要麼賣慘,讓我多寬限幾天時間。説後面我也不好意思再問了,我一個借錢的人反而像個孫子似的,天天去要債。再加上大家都是同事,每天抬頭不見低頭見的,我也不好跟他撕破臉。

很多人會覺得這種撕破臉的做法,有礙職業發展,可我不這麼認為,理由有以下兩點:

1、任人欺負只會讓對方得寸進尺

很多人職場人遇到和同事之間有矛盾的時候,都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態度,尤其是剛進入職場的新人。我們在工作中的確不要太計較,但也不要過分軟弱,讓別人都覺得我們好欺負。

就拿小王的這件事情來説,有人覺得,他畢竟是跳槽到了客户公司,即便不是,或許也有可能還是在同一個行業裏工作,總還有見面的機會,如果這樣子撕破臉,萬一以後公司有合作,不怕遭到打擊報復嗎?

但那些在職場上不講究禮儀廉恥的人,往往就是抓住了人們的這點“擔心”,以此來達到自己為所欲為的目的。因為你會怕,所以他才敢這麼肆無忌憚。如果讓對方知道你這麼軟弱,以後如果還有再見面的機會,就能保證對方不再欺負你了?

吃一些小虧不要緊,但無論走到哪裏還是要記得,一定要積極地維護自己的利益。

2、職場不分對錯

職場本就不是一個分對錯的地方,而是講究利益的地方。換句話説,沒有哪一個職場人會覺得自己做錯了,大家都覺得錯是在別人身上,不在自己身上,即便自己有錯,人的本能也是逃避認錯,因為這會讓自己感到羞愧難當。

如果我們不主動的為自己爭取利益,得到的結果只能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説不出。就像小剛欠錢兩年不還,他會是忘了嗎?擺明了是不想還錢,想要賴賬,但他會覺得自己這樣做有錯嗎?或許並沒有。

我以前遇到過一位奇葩同事,隨意拿同事辦公桌上的食物和護膚品,也不打招呼。同事和她吵架,她還理直氣壯地説:“反正公司都是大家的,同事之間也是好朋友,大家的東西也是我的東西。”沒有人會覺得自己有錯,如果你覺得自己是對的,因此放棄了爭取自己的利益,那結果只能是自己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