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如何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公證

由 聊素麗 發佈於 綜合

  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時,思想觀念也在發生變化,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願意選擇夫妻財產,分別所有制,那麼該如何做公證的夫妻財產分別所有呢?拓夫律師簡單為大家介紹一下:

  1、什麼是夫妻財產公證約定?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是指夫妻雙方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各自婚前財產的歸屬等事宜達成的書面協議。

  2、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公證嗎?

  不可以。夫妻雙方申請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應當共同向公證機構提出,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3、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可以約定哪些財產,怎麼約定?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可以就協議所涉及的財產約定為各自所有、共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有。約定共有的,可以約定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或者部分按份共有、部分共同共有。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可以對全部夫妻財產進行約定,也可以對部分夫妻財產進行約定;可以對婚後所有的財產進行約定,也可以對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進行約定;可以進行概括性約定,也可以進行具體性約定;可以對財產所有權的歸屬進行約定,也可以對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進行約定;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家庭生活費用的負擔和債務清償責任,也可以約定婚姻關係終止時財產的分割。

  4、夫妻雙方申請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應當提交哪些材料?

  (一)夫妻雙方的身份證件;

  (二)結婚證或者其他有效婚姻證明;

  (三)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文本;

  (四)所涉及記名財產的權屬憑證原件,但僅就財產進行概括性約定不涉及具體財產的除外(例如,記載於各自名下的財產歸各自所有)。

  拓夫律師提示:如果您想要做婚前財產約定公證,最好聯繫專業律師草擬協議,以維護自身權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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