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件:營造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法治環境

  9月25日電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25日正式公佈。意見提出,要營造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法治環境;營造尊重和激勵企業家幹事創業的社會氛圍。

中央文件:營造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法治環境

  資料圖:企業家中新社記者 廖攀 攝

  意見要求依法保護企業家財產權。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認真解決產權保護方面的突出問題,及時甄別糾正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剖析侵害產權案例,總結宣傳依法有效保護產權的好做法、好經驗、好案例。在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各環節,加快建立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的長效機制。研究建立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造成企業合法權益受損的依法依規補償救濟機制。

  意見指出依法保護企業家創新權益。探索在現有法律法規框架下以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為參照確定損害賠償額度,完善訴訟證據規則、證據披露以及證據妨礙排除規則。探索建立非訴行政強制執行綠色通道。研究制定商業模式、文化創意等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辦法。

  意見同時指出依法保護企業家自主經營權。企業家依法進行自主經營活動,各級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干預。建立完善涉企收費、監督檢查等清單制度,清理涉企收費、攤派事項和各類達標評比活動,細化、規範行政執法條件,最大程度減輕企業負擔、減少自由裁量權。依法保障企業自主加入和退出行業協會商會的權利。研究設立全國統一的企業維權服務平台。

  意見強調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暢通政企溝通渠道,規範政商交往行為。各級黨政機關幹部要坦蕩真誠同企業家交往,樹立服務意識,瞭解企業經營情況,幫助解決企業實際困難,同企業家建立真誠互信、清白純潔、良性互動的工作關係。鼓勵企業家積極主動同各級黨委和政府相關部門溝通交流,通過正常渠道反映情況、解決問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講真話、談實情、建諍言。引導更多民營企業家成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的模範,更多國有企業家成為奉公守法守紀、清正廉潔自律的模範。

  意見提出,樹立對企業家的正向激勵導向。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文化和社會氛圍,對企業家合法經營中出現的失誤失敗給予更多理解、寬容、幫助。對國有企業家以增強國有經濟活力和競爭力等為目標、在企業發展中大膽探索、鋭意改革所出現的失誤,只要不屬於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當謀利、主觀故意、獨斷專行等情形者,要予以容錯,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為幹事者撐腰。

  意見同時提出。營造積極向上的輿論氛圍。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把握好正確輿論導向,加強對優秀企業家先進事蹟和突出貢獻的宣傳報道,展示優秀企業家精神,凝聚崇尚創新創業正能量,營造尊重企業家價值、鼓勵企業家創新、發揮企業家作用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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