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重罰騷擾電話,關鍵看執行

據新華網報道,8月31日,工信部發布《通信短信息和語音呼叫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擬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未經用户同意不得進行短信或電話營銷;用户未明確同意的,視為拒絕;用户同意後又明確表示拒絕接收的,應當停止。此外,工信部還將組織建立全國統一的“謝絕來電”平台。

新規重罰騷擾電話,關鍵看執行
也就是説,在不久的未來,騷擾電話可能會大幅減少甚至消除。從用户的角度來説,這一新規無疑會受到十二分的歡迎。

騷擾電話和垃圾短信早已成為社會公害之一,民眾苦之久矣。只要是手機用户,幾乎隔三岔五就會接到各類騷擾電話和垃圾短信,推薦貸款、推銷房子、推廣課程等等,也不乏詐騙信息,嚴重干擾人們的生活,有不少人上當受騙,損失慘重。

對這一現象,近年來國家層面的治理力度不斷加碼。2015年工信部發布《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2018年7月到2019年12月底,工信部等13部門在全國開展綜合整治騷擾電話專項行動;今年6月,工信部印發《關於加強呼叫中心業務管理的通知》。

上述治理措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由於在落地的過程中遇到了管理對象過於單一、商家繞過限制措施、處罰案例不多等問題,未能根除亂象。這次徵求意見的新規,再次加碼整治力度。

以“用户同意”為例,原來的規定是,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短信息內容提供者未經用户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而新規定是,未經用户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或撥打商業性電話,且用户未明確同意的,視為拒絕。也就是説,除了“商業性短信”,新規還把“商業性電話”也納入規範。

垃圾短信與騷擾電話難以根治的原因之一是,就是違法成本極低。新規加強了處罰力度。原規定是,對違規者“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此次徵求意見稿在此基礎上增加了“情節惡劣的,吊銷電信業務經營許可並回收相應碼號資源”,進一步提高違法成本,具有更大的威懾力。

現實中,不少騷擾電話和短信的發送方並沒有受到相應處罰,這就需要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等新規出台後,執行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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