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台縣市場監管局圍繞電動車生產銷售環節集中開展了專項整治行動,嚴查電動自行車生產和經營單位是否存在無證無照生產經營、不按新標準或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生產經營、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生產經營產品質量不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零配件、對安全頭盔及兒童座椅進行惡意漲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在對電動自行車經營單位檢查的過程中,該局工作人員仔細核查了該店的經營資質、購進票據和銷售記錄、待售電動自行車及其零配件的產品質量合格證和CCC認證證書及標識等情況,並對待售的安全頭盔等商品的進銷價情況進行了瞭解和規範,同時引導經營單位重視並認真做好售後服務工作。
“自去年的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實施以來,你們市監的工作人員就到我們店裏檢查過好多遍了,你們的責任心和認真履職態度極大提振了我們這些電動自行車經營單位的信心,我們都是嚴格按照新國標和CCC認證管理等有關要求進行購進查驗和銷售的。”位於該縣三合鎮的天台縣榮飛車行老闆説道。
據瞭解,新制定的《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已於2020年5月15日由浙江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將於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是在2019年4月15日開始實施的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的基礎上進一步規範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使用管理行為的執法依據,極具系統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