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東昌府審結黑惡勢力犯罪案19件,42人領刑5年以上

由 藍樹芬 發佈於 綜合

本報訊(全媒體記者 張目倫 通訊員 王忠友)10日下午,聊城市東昌府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聞發佈會召開,記者從發佈會上獲悉,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東昌府區人民法院審結惡勢力犯罪案件15件77人。

東昌府區人民法院刑庭庭長張富友在發佈會上介紹,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東昌府區人民法院共受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及關聯案件5件41人,已審結4件32人,對其中16名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被告人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達到50%,共受理惡勢力犯罪案件17件86人,已審結15件77人,對其中26名被告人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33.8%。同時,法院在審理涉黑涉惡犯罪案件過程中注重“打財斷血”,對各類涉黑涉惡犯罪案件累計判處財產刑69人,其中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人,判處罰金總計457.15萬元,堅決剷斷黑惡勢力經濟命脈,防止死灰復燃。

張富友説,在涉黑涉惡犯罪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嚴格貫徹實施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根據被告人的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在黑惡勢力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在具體犯罪中的罪責,對黑惡勢力犯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特別是羣眾反映強烈、深惡痛絕的11類黑惡勢力犯罪,依法從嚴懲處。

在依法從嚴的總基調下,法院對於黑惡勢力的一般成員,具有自首、立功、從犯等法定從輕、減輕情節的,依法從輕、減輕處罰,對於未成年被告人,符合適用緩刑條件的,依法適用緩刑;對於作用較小、主觀惡性不深的成員,具有初犯、偶犯等酌定情節的,依法酌情從寬處理,切實做到寬嚴相濟、罰當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