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畫書記”斂財2434萬!

“字畫書記”斂財2434萬!
日前,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人大常委會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張令平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在這場公開庭審中,張令平的一系列具體違法情節首度公開,公眾也因此得以看到了一名所謂的“字畫書記”,如何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瘋狂“變現”。

據甘肅省人民檢察院蘭州鐵路運輸分院指控,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張令平利用擔任金昌市委組織部長、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定西市委書記和甘肅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衞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摺合人民幣2434萬餘元。這個數字,在同類腐敗案件之中,算得上相當巨大。然而,這還不是其罪行的全部。為了獲取這2434餘萬元的非法收益,他出賣的國家利益遠多於此。

2014年至2015年,時任定西市委書記的被告人張令平在招商引資項目中,指示時任定西市國土局負責人按每畝地不超過20萬元的價格出讓土地使用權,迫於壓力,國土局負責人安排隴西大發土地諮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製作了出讓價格為每畝21.3萬元的虛假評估報告,後確定以每畝21.5萬元的價格掛牌出讓,最終使定西億聯公司以每畝22萬元、總價5717.8萬元取得定西經濟開發區循環經濟產業園區商服區約260畝土地使用權,定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又向定西億聯公司返還超出每畝20萬元的部分計519.82萬元,造成國有資產損失1.24億餘元。

如此貪腐的幹部,為何被稱為“字畫書記”呢?難道他和古代的蔡京、秦檜之流一樣,雖是貪官,但確實在書畫方面有特殊的才華嗎?答案並非如此。事實上,他之所以被稱為“字畫書記”,完全是因為他的斂財手段與字畫有關。與其説這是一個“雅號”,不如説這是他給自己寫下的恥辱一筆。關於這一點,早在張令平被“雙開”時,就已經被甘肅省紀委監委提及。

甘肅省紀委監委早前通報提到,經查,張令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理想信念,忘卻初心使命,毫無宗旨意識,屢屢破規逾矩。為保官運亨通,搞封建迷信活動,做法會、立牌位,祈求護佑;統一口徑,轉移贓物,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選人用人親親疏疏,照顧提攜同學故舊;貪圖享受,接受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漠視羣眾疾苦,在災民異地住房安置工程建設中,收受好處,放棄監管,導致出現重大質量問題,羣眾長期上訪,影響惡劣;干預插手執法司法活動,為不法商販站台撐腰;濫權妄為,瞞上欺下,為搞政績撈取政治資本,將國有資源強行低價出讓,造成鉅額經濟損失;帶壞家風,寵慣家人,縱容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權撈取錢財;貪慾燻心,聚錢斂財,以雅好之名行“雅賄”之實,羣眾稱為“字畫書記”。

對於張令平的諸多劣跡,有關部門評價道:“張令平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六大紀律項項違反,嚴重破壞任職地方政治生態。”

梳理近年來查處的一些貪腐案件,不難發現,所謂的“雅賄”,已經成為一些別有用心者“圍獵”黨員幹部的慣用手法,也成為一些甘於被“圍獵”的黨員幹部企圖掩人耳目的“遮羞布”。“雅賄”的常見載體,除了價值不菲的玉石、瓷器、字畫、攝影器材,還有奢侈品、名貴花卉、量身定製的旅遊產品等。然而,所謂的“雅賄”,事實上只能起到讓腐敗官員自欺欺人的作用。不可能騙過紀律和法律。

此前落馬的河南省政協原副主席靳綏東,就曾以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的身份為掩護高價賣字,引得企圖行賄者爭相購買。因為受賄罪獲刑的遼寧本溪市政府辦副主任鄭某,也曾將4幅畫賣出100萬元的天價。廣東省江門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聶黨權,曾為江門市書法家協會名譽主席。儘管聶黨權的書法從專業角度看“不值一提”,但在多場拍賣會上,他的書法常常被拍出上萬元的價格。湖南省郴州市委原書記李大倫曾出過兩本書,一本是《大倫書法作品集》,定價418元;另一本是《歲月如詩》,定價35元。有關部門查明,上述書均通過市委宣傳部向黨政機關強行攤派,幾年下來,李大倫淨賺3000餘萬元。

上文提到的這幾個人都自認聰明,以為披上“文化人”的外衣,就能遮掩其腐敗實質。但他們最終都受到了黨紀國法的嚴厲懲處。隨着制度反腐的“籬笆”在我國越扎越緊,這種“渾水摸魚”的腐敗手段,只會越來越沒有生存空間。只有將腐敗的“毒素”從這些文化領域清除出去,我們才能還文化界一方淨土。

資料來源:甘肅省紀委監委、中國紀檢監察報、新快報等

編撰/楊鑫宇  編輯/黃帥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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