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遼寧省財政廳和自然資源廳聯合印發《關於調整海域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徵收標準》的通知,公佈了遼寧省內(除大連以外)各海域和無居民海島使用金的徵收標準。其中,“每年支付每公頃3700元的使用金,即可承包國家標準中第六等級無居民海島”的規定引發熱議。
為何再發“島主徵集令”?
遼寧是我國北方海島最多的省份,目前共確認有海島633個,其中有居民海島44個,無居民海島589個。近年來,隨着海洋開發活動不斷加強,海洋資源和環境保護壓力增大,部分海域、海島資源利用低效、粗放,價值難以得到合理體現。為了改善這種情況,遼寧發出相關通知。
據瞭解,遼寧省這次發佈的徵收標準,並非網友所説的“無人島最新價目表”。事實上,使用金價格進行調整的是相關海域,而無居民海島依然沿用財政部和原國家海洋局早在2018年發佈的使用金價格標準。不過,這絲毫沒有影響網友們躍躍欲試想當島主的熱情。
只花3700元就能當島主?
據大連海洋大學教授田濤介紹,以第六等級無居民島為例,如果只是原生利用,每年只需繳納3700元/公頃的使用金,這也是最低等級的標準。但是,一旦達到重度利用或極重度利用,出讓金價格就會上升13至20倍左右。而像填海連島這種利用方式,所需繳納的出讓金則高達927萬元/公頃。實際上,這樣的定價原則旨在鼓勵生態保護,而非經濟開發。
海島“承包費”如何計算?
根據相關規定,海島的使用金最多可達到每年每公頃近2500萬元。不同無居民海島的使用金具體如何確定呢?這得由海島等級、用島方式、用島類型三方面條件共同決定。
海島等級:目前相關部門依據經濟社會發展條件差異和無居民海島分佈情況不同,將我國的無居民海島劃分為了六個等級,第六等級是最普通的無人島,使用金最低。以此類推,第一等級的使用金最高;
用島方式:分別為原生利用式、輕度利用式、中度利用式、重度利用式、極度利用式和填海連島與造成島體消失的用島方式。利用動作越大,使用金越高;
用島類型:可分為旅遊娛樂用島、交通運輸用島、工業倉儲用島、漁業用島、農林牧業用島、可再生能源用島、城鄉建設用島等九類,不同用島類型使用金差別也不同。
租金算清楚後,就能做“島主”了嗎?
目前,我國面積超過500平方米的無居民海島就有7000個左右,其中已開發利用的只是極少數。早在2011年,原國家海洋局就已面向社會發出“島主徵集令”。
雖然現在已經出台了無居民海島使用的相關政策,但普通人想要圓一個“島主夢”卻並不容易,因為承包使用或者開發無人島嶼的門檻較高。例如,在海島上做基礎設施建設,其成本通常是陸地的兩三倍以上,同時還需要考慮颱風、潮汐、海水侵蝕等因素所造成的額外花銷。
另據遼寧省自然資源廳消息,目前對於無居民海島的開發利用,申請者須按規定提出申請,並提交項目論證報告、開發利用具體方案等文件,在一系列嚴格的申請審核流程完全通過之後,才能真正成為“島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