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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輪摩托車駕駛人劉某沒有摩托車準駕車型的駕駛證,卻駕駛摩托車上路行駛,並在車牌上做手腳。北青-北京頭條記者8月14日獲悉,劉某被北京昌平交警查獲。
8月14日上午,北京昌平交通支隊高速路大隊交警在黃平路開展摩托車涉牌涉證交通違法整治工作中,攔查一輛兩輪摩托車。當民警檢查駕車男子的駕照時發現,駕車人劉某(男,30歲)的駕照是小型汽車駕照,沒有兩輪摩托車準駕車型。當對其駕駛的摩托車進行車檔核查時,卻發現摩托車號牌的尾號數字竟然被一快白色物體粘擋,民警用手一摸卻是一快雙面膠條。面對事實,劉某承認是故意遮擋的,目的是為了躲避監控探頭的拍攝。因劉某未按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輛且故意遮擋號牌,民警依法將劉某和車輛一併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處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駕車人劉某因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被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因未按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輛,被處以5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並處5日行政拘留。由於劉某被一次性記24分,其駕駛證也被扣留,須參加滿12分培訓並考試合格之後才能領回駕照。
通訊員 李建友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趙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