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觀點頻道 原創稿
口罩的重要性,對於當下的我們,不言而喻。然而,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在目前這樣特殊的時期竟然有人敢為了一己私利,不顧生命健康甚至安危,違背商業倫理、違背道德、違背良心製售假劣口罩。
近日,北京抽檢發現市售的部分口罩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其中不乏標識為KN95的防護口罩,主打防PM2.5的防霾口罩;7月29日,雲南公佈對10批次非醫用口罩產品的檢測結果,主要問題同樣是過濾效率和防護效果不達標;8月5日,河南通告15批次口罩不合格……面對製售假劣口罩的情況,除了嚴格監查之外,相關部門必須聯動起來一查到底,依法嚴懲,以儆效尤。
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國家衞生部門、鍾南山等專家一再提醒,預防病毒感染關鍵的一條就是“戴口罩”。小小的口罩,成為攔在我們和病毒之間,最便捷也最實用的“安全網”。“特殊時期,口罩是最好的禮物,送我N95續命的是真愛。”年初曾有網友如是説。如今,國內的疫情防控已經取得了決定性成果,“一罩難求”也已成過去。但在還沒有取得決定性勝利的情況下,防疫防護物資不能出現任何問題。
對口罩質量不合格的原因,無論是廠家還是個人問題,無論是熔噴布還是聚丙烯改性料問題,無論是商標作假還是以次充好,必須從源頭查起,全鏈條監管,把製假售假扼殺在搖籃裏。對無視消費者安全,給疫情防控帶來隱患,為私利破壞社會秩序的黑心商家,必須重拳出擊,從嚴從重懲處。
對製假、售假、產品質量不合格問題,我國《刑法》《商標法》《價格法》等都有嚴格的處罰條例。2003年出台的《關於醫用一次性防護服等產品分類問題的通知》更明文指出,“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生產用於防治傳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生產或者銷售明知是用於防治傳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用衞生材料,不具有防護、救治功能,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以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違法必究,對相關違法犯罪行為,有關部門歷來堅持嚴厲打擊、頂格處罰,已經處置了大批趁火打劫的所謂“精明人”。對那些不法商家或個人,加倍吐出不義之財是應得的懲罰,鋃鐺入獄者不在少數。比如,6月19日,李東等3人涉嫌銷售假冒3M口罩案一審宣判,獲刑9到15年不等,並處罰金。
“預防是最經濟最有效的健康策略”。小口罩涉事不小,關乎民眾健康大問題,關乎疫情防控大局面。只有它保質保量,我們才能安心走出家門,復工復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