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終於明確了!

涉正當防衞案件近年來受到社會廣泛關注。最高人民法院3日公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衞制度的指導意見》,對於符合正當防衞成立條件的,堅決依法認定,切實矯正“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傾向,堅決捍衞“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

剛剛,終於明確了!

最高人民法院官網截圖

意見對準確把握正當防衞的起因、時間、對象條件等提出了十方面規則。對於正當防衞的時間,意見明確規定:“對於不法侵害是否已經開始或者結束,應當立足防衞人在防衞時所處情境,按照社會公眾的一般認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斷,不能苛求防衞人。”

意見還要求準確界分防衞行為與相互鬥毆,堅持主客觀相統一原則,進行綜合判斷,準確把握行為人的主觀意圖和行為性質,準確認定相關行為究竟是正當防衞還是相互鬥毆。

查看全文>>《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衞制度的指導意見》

【來源:荊門新聞網】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502 字。

轉載請註明: 剛剛,終於明確了!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