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國家發改委會同市場監管總局、税務總局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實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近期若干舉措的通知》,並正式對外發布。作為落實《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的配套政策舉措。《若干舉措》聚焦促進公平準入、強化要素支持、加強法治保障、優化涉企服務、營造良好氛圍等5個重要方面,提出28條具體措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體制改革綜合司司長王善成介紹,這次的《若干舉措》在《意見》基礎上進一步深化細化實化相關政策措施。
一是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若干舉措》在提出具體舉措的同時,也確定了每項任務的落實分工,壓實責任,明確了“誰來幹”,讓民營企業明白遇到問題時“該找誰”。比如,針對民營企業反映強烈的拖欠賬款問題,文件明確由工信部牽頭推動解決,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審計署、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參加這項工作。其中特別提出,由審計部門接受民營企業反映的欠款線索,加強審計監督,讓民營企業清清楚楚地知道被拖欠賬款可以向什麼部門反映。
二是進一步明確落實細節。《意見》作為中央文件,主要指出了政策方向,《若干舉措》則進一步明確政策的細節,指導舉措的具體操作落地。比如,《意見》提出了鼓勵民營企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按規定積極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這一要求,《若干舉措》進一步列明瞭支持民營經濟牽頭承擔科技攻關任務的具體領域,即工業軟件、雲計算、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基因和細胞醫療、新型儲能等六個領域,政策範圍更加明確,操作性大大增強。
三是進一步推出加強舉措。《若干舉措》在《意見》基礎上,提出了更有力的舉措,是對既有舉措的深化和加強。比如,《意見》提出,“暢通民營企業職稱評審渠道”,《若干舉措》進一步明確,“賦予民營企業職稱評審權,允許技術實力較強的規模以上民營企業單獨或聯合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開展自主評審”。再如,《意見》提出,“不得將政務服務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事項”,《若干舉措》進一步提出,“建立涉企行政許可相關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管理制度,未納入清單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將中介服務事項納入各級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以更大的力度紮實推進,確保政策目標不落空。
四是進一步落實激勵約束。《若干舉措》強化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工作激勵,特別提出,“將各地區落實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情況納入國務院年度綜合督查,對發現的問題予以督促整改,對好的經驗做法予以宣傳推廣”。此外,還提出“設立中央預算內投資促進民間投資獎勵支持專項,每年向一批民間投資增速快、佔比高、活力強、措施實的市縣提供獎勵支持”。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宋霞
編輯/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