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6日,旅客孟某某、趙某某、劉某某在瀋陽桃仙機場冒用他人通信大數據行程卡,被機場防疫工作人員發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遼寧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對三人分別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2022年4月27日,旅客張某某、於某某、盧某某、王某某、張某五人,在瀋陽桃仙機場冒用他人通信大數據行程卡被機場防疫工作人員發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遼寧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對五人分別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機場公安提示:
請廣大旅客嚴格遵守防疫規定,按要求如實提供行程碼、健康碼、核酸檢測報告等證明文件,對於提供虛假信息或者不遵守相關防疫規定的,機場公安局將依法嚴厲打擊。
希望廣大旅客加倍珍惜眼前來之不易的防疫成果,為社會創造更好的復工復產優良環境秩序,機場公安將與您一起同心抗疫守護平安!祝您旅途愉快!
遼寧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