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華受賄案一審公開開庭
2022年4月7日,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系統,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法制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李少華受賄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 2008年下半年至2017年底,被告人李少華利用擔任山東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探礦權延期、案件辦理等方面謀取利益,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本人或通過其子先後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357萬餘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少華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李少華進行了最後陳述,表示認罪悔罪,請求法庭予以從寬從輕處理。
社會各界羣眾10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