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某某,被批捕
去年,江蘇南京市民毛某某嚴重違反防控規定,確診感染新冠肺炎導致醫院被封閉,大量醫護人員被隔離,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今天(3月3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依法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典型案例,嚴重違反防控規定造成疫情廣泛傳播的毛某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案位列其中。
2021年7月16日至20日,犯罪嫌疑人毛某某多次在南京市江寧區祿口街道某棋牌室打牌,一同打牌的有多名南京祿口國際機場的清潔工作人員。
同年7月20日22時55分,南京發佈《關於南京祿口國際機場發生新冠病毒檢出陽性情況的通報》,要求組織開展核酸檢測,市民需支持配合。當晚23時始,居住於南京市江寧區祿口街道某小區的毛某某接到鄰居楊某某的電話提醒下樓做核酸,並聽到小區喇叭通知,毛某某輕率地認為自己不可能感染新冠病毒,未參加核酸檢測。
7月21日,因擔心疫情嚴重無法離開南京(每月中下旬,毛某某需赴其母醫保參保地揚州報銷醫藥費併購買藥品),毛某某於6時40分許乘坐公交車到江寧汽車客運站,經測温、登記蘇康碼後,於8時40分乘坐大巴離開南京,10時許到達揚州西部客運樞紐。經查驗身份證、健康碼、行程碼、測量體温後,毛某某被車站工作人員留下進一步核實情況,並被告知揚州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同時簽署內容含“來自中、高風險地區人員需到居住地社區報備”的《承諾書》。後毛某某乘坐公交車到揚州市邗江區某小區其姐家中。同日中午,毛某某所居住南京小區的鄰居楊某某、同學韓某某電話告知毛某某南京新冠疫情嚴重,提醒其儘快進行核酸檢測。毛某某不以為然,並於當日下午至揚州某棋牌室打牌三小時,全程未佩戴口罩。同時,棋牌室也沒有執行要求戴口罩、測體温等防疫措施。
7月22日,毛某某出現流鼻涕、輕度發熱症狀後,依舊沒有采取防護措施即前往棋牌室打牌。同日17時許,揚州指揮部發布《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要求7月6日以來有南京市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主動向社區報告,立即開展核酸檢測,並在多個媒體公佈。同日,與毛某某在南京棋牌室打牌的高某某被確診為新冠陽性。
7月23日,毛某某仍未採取防護措施繼續外出購物、打牌。
毛某某在揚州市與人打牌的棋牌室7月24日12時許,毛某某丈夫趙某通過微信告知毛某某其居住的南京某小區有確診病例,已被調整為中風險地區,小區已於23日18時起被封閉。毛某某仍未按照防疫要求向揚州當地社區報備,也未進行核酸檢測,繼續前往棋牌室打牌、外出購物、就餐,期間未佩戴口罩。
7月25日、26日,毛某某發熱症狀持續,在家休息。
7月27日14時9分,揚州警方接到知情羣眾舉報稱毛某某從南京中風險地區到達揚州且身體出現發熱等症狀後,會同揚州當地社區尋找毛某某,並至社區衞生站詢問。14時46分,毛某某因病情加重,前往社區衞生站就診,表示自己發熱需要掛水治療。衞生站按規定拒絕接診發熱病人,並且告知毛某某需要至正規醫院發熱門診就醫,同時詢問毛某某是否為社區正在尋找的相關人員,其予以否認。後毛某某自行前往揚州友好醫院就診,途中多次接到警方、疾控部門電話聯繫,均不回答問題或掛斷電話。15時,毛某某在接受友好醫院問詢時,故意隱瞞了南京中風險地區旅居史,謊稱在一個月前即從南京至揚州,並否認有發熱、咳嗽等症狀。警方獲知毛某某在友好醫院後,立即前往該處將其控制,並詢問其14天活動軌跡和接觸史,毛某某未如實告知。鑑於毛某某多次拒不配合調查,具有較大感染風險,當晚被轉移至揚州市第三人民醫院隔離就診。7月28日,毛某某被確診感染新冠肺炎。期間公安機關多次對毛某某進行詢問、訊問,其直至9月13日第4次接受訊問時才全部交代自己的活動軌跡和接觸史。
毛某某確診感染新冠肺炎導致揚州友好醫院被封閉,大量醫護人員被隔離。經查,毛某某密切接觸者169人、次密接570人被採取隔離措施,其中70人確診,當地政府為疫情防控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毛某某的行為嚴重妨害了揚州疫情防控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2021年7月29日,因涉嫌犯罪,公安機關對毛某某立案偵查。揚州市邗江區檢察院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提前介入,省、市、區檢察院一體化辦案,派員引導案件偵查工作,收集固定關鍵性證據,同時依法能動履職,助力有關部門加強對棋牌室等場所的管理,出台相關規定,壓實經營者的社會主體責任,堵塞疫情防控漏洞。8月17日,公安機關對毛某某採取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強制措施。
2022年2月15日,公安機關對毛某某變更強制措施為刑事拘留。2月21日,公安機關以毛某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提請批准逮捕,2月27日,檢察機關對其批准逮捕。
來源 | 檢察日報正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