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換人生28年”案二審判賠60萬元

2月8日,備受社會關注的“錯換人生28年案”二審在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對於姚策與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一案,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姚策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60萬餘元。

法院認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應為其過去未盡謹慎職責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姚策請求的賠償費用屬於正常治療產生,治療費用及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相關費用均在合理範圍。河南省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遂依法改判,支持姚策的上訴請求。

姚策生母杜新枝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我們服從法院判決。給姚策治病是頭等大事,現在這一塊解決了,非常感謝二審法院,對我們來説,這是一個非常及時的判決。”詳見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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