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個人有權勸阻舉報浪費行為

由 公松臣 發佈於 綜合

來源:北京日報

《北京市制止餐飲浪費規定》草案正在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本月20日前,市民可為制止餐飲浪費立法出主意、想辦法。

個人浪費行為要不要罰?法律條文在實踐中如何保證落實?哪些專家學者和羣眾意見被吸納?記者採訪了參與法規草案調研和起草全過程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所研究員劉小妹。

68萬餘人蔘與網絡問卷調查

從去年9月起,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所研究員劉小妹以專家學者的身份,全程參與了《北京市制止餐飲浪費規定》草案徵求意見稿的調研和起草全過程。

“速度快”“效率高”,是劉小妹對這次立法的直觀感受。近些年,不僅對立法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立法的節奏也越來越快。

作為人大立法工作的一項機制創新,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與首都精神文明辦、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市司法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教委、市文化和旅遊局、市衞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委等多部門聯合組成立法工作專班。多部門同步參與立法的前期調研,並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進行討論,以此來保證立法的質量和效率,加快推進立法進程。

從去年9月起,劉小妹跟着立法工作專班,先後赴東城、西城、朝陽、海淀、石景山、通州、大興區,深入餐飲企業、商超、單位和學校食堂、網絡訂餐平台等開展實地調研和蹲點調研。

光是立法工作座談會,就足足召開了七場。會上,專家、行業協會、餐飲企業、網絡第三方平台等紛紛對制止餐飲浪費立法提出了各自的意見建議。

此外,市、區、鄉鎮10818名三級人大代表通過線上參與問卷調查,會同首都文明辦通過騰訊網站面向公眾開展網絡問卷調查,68萬餘人蔘與,共收到反饋意見建議5000餘條。

今年2月5日,《北京市制止餐飲浪費規定》草案徵求意見稿便開始在市人大常委會門户網站和首都之窗網站上,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個人造成浪費到底罰不罰?

制定《北京市制止餐飲浪費規定》,首先要解決的一個問題,就是法律與道德的邊界問題。

“我們現在提倡把道德領域的突出問題,用法律的形式來給予一定的強制力,以此來提高整個社會的文明水平。”劉小妹提出,此次立法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用法治的方式制止浪費行為。

她舉例説,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對城市文明水準的要求會越來越高,一些行為對公共利益的影響也越來越凸顯。所以,可以通過設置一些法則,讓一些違反道德的行為上升為違法行為。比如,以前隨地吐痰可能僅僅是道德問題,但是現在,隨地吐痰就要面臨罰款了。

但什麼行為可罰,什麼行為不可罰,法律和道德要有一個邊界。

“草案徵求意見稿對餐飲單位設定了一些硬性要求,甚至提出了罰則。但我們一直在討論一個問題,那就是對個人適不適合設置罰則。最終,根據專家們的建議和調查研究情況,草案徵求意見稿並沒有直接對個人設定罰則。”劉小妹説,對個人行為不宜直接設定強制性要求。比如,不適宜強制要求個人外出就餐必須點小份菜,或者説一旦個人造成了浪費就要處罰等。

可以多措並舉推進個人節約習慣的養成。“比如法律可以規定,餐飲單位能對浪費嚴重的消費者收取一定的廚餘垃圾處理費,或者收取一定的違約金,或是扣除一部分押金。”劉小妹表示,這樣就可以很好地處理政府、社會和市場三者的關係,形成政府監管、社會參與、市場調節的綜合治理體系。政府、社會、市場三方可以協同發力,共同來引導合理消費,形成一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氛圍,最終達到移風易俗的目的。

引入社會力量推進法規落地

法立起來了,怎麼讓法律有剛性,好執行?

“這是立法過程中大家反覆考慮的一個問題。”劉小妹提出,道德領域的立法,要善於發動社會力量。

劉小妹表示,政府的執法力量畢竟有限,無法隨時隨地實時監控,而包括浪費在內的不文明行為,都有“面廣量大”的特點,隨時隨地都可能會發生。這個時候,就需要引入社會力量來進行監督。由社會力量來為執法提供線索和支持,將社會監督與執法銜接起來,形成合力。

為此,徵求意見稿中提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勸阻、制止餐飲浪費行為,發現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違反本規定的,可以向市民服務熱線或者有關部門舉報。本報記者 張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