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趙志鋒 郄建榮
敦煌林場遭“剃光式”砍伐是否屬實?1月26日,甘肅省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給予回應。甘肅省政府指出,經過歷年衞星遙感資料比對分析,2000年以來,未發現林地大面積減少情況。同時,也未發現砍樹開墾葡萄園地情況。
近日,有媒體以《萬畝沙漠防護林被毀,敦煌防沙最後屏障幾近失守!》為題,報道了甘肅敦煌生態破壞情況。媒體稱,近10餘年來,敦煌“持續遭遇大面積‘剃光頭’式砍伐,萬餘畝公益防護林在刀砍鋸伐中所剩無幾”。
在媒體報道的當日下午,甘肅省政府分管副省長劉長根即帶領調查組抵達敦煌市進行調查核實。調查組通過實地走訪、查閲資料、座談交流、個別談話等方式,對媒體反映的問題逐一進行了核查,同時,調查組還請求生態環境部等國家部委提供了權威的衞星遙感資料進行印證,得出了初步的調查結論。
圖為甘肅省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現場。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趙志鋒 攝
——關於林地面積,甘肅省政府調查組指出,根據敦煌市2000年調查資料,當年陽關林場實有防護林面積6500畝左右。經過歷年衞星遙感資料比對分析,2000年以來,未發現林地大面積減少情況。
對於林場範圍內3處面積約42.98畝的疑似林地破壞圖斑,調查組説,主要是陽關林場進行基礎設施改造,新修砂石道路和U型灌渠、鋪設管線灌線造成的,未發現砍樹開墾葡萄園地情況。
圖為敦煌市土地利用影像
調查組指出,媒體反映的“2萬多畝林地”實際上是林場經營管理面積,“1.3萬畝生態林面積”包括林場喬木林地、灌木林地、苗圃地、葡萄園地和部分未成林造林地,以及道路、水域、建設用地等林場生產生活用地。
——關於葡萄園地面積,調查組指出,2006年林場承包改制時實有葡萄園地面積3304畝。通過衞星遙感資料比對,2006年至2011年間,葡萄園地面積沒有發生變化。
——關於公益林變更情況,調查組説,在2004年開展的國家公益林區劃界定工作中,林業部門認定陽關林場國家重點公益林面積為5500畝。在2013年開展的國家公益林落界工作中,因陽關林場國家重點公益林樹齡多在50年左右,自然老化枯死嚴重,按照《甘肅省林地落界實施細則》(2012年)的標準,林場的5500畝林地已不符合國家級公益林界定標準,經原省林業廳組織專家現場勘查後全部調出了國家公益林補償範圍,列為地方公益林管理。
——關於對敦煌的影響,調查組透露,敦煌市域面積為3.12萬平方公里,主要是荒漠地貌。但有敦煌、陽關兩處相距約70公里的綠洲,總面積約1400平方公里,其中陽關林場是陽關綠洲的一小部分。調查組請求生態環境部衞星中心對陽關綠洲開展了衞星遙感監測分析,數據顯示,2009年以來,陽關綠洲面積及植被情況沒有明顯變化。綜合相關情況分析,陽關綠洲現狀穩定,沒有出現明顯退化沙化現象,不存在威脅敦煌生態環境情況。
但是,調查組也指出,陽關林場管理比較粗放,日常工作存在薄弱環節,尤其是林地承租期間(也就是2007年至2017年間)喬木面積減少1000餘畝。因林場管理不嚴格,個別工人違規操作,將10餘棵尚未完全枯死的行道樹從底部鋸斷,鋸斷面可見明顯的活木痕跡。
“2007年,陽關林場將5000畝林地分別出租給3家企業經營。”調研組指出:“特別是敦煌飛天公司為發展魚類養殖產業,在陽關林場上游的西土溝實施了攔洪壩、月亮湖、九連湖和十三條防洪壩等工程,將西土溝河截流改道,導致河道下段溢水泉眼被風沙封堵,影響了下游陽關林場農業生產和生態灌溉用水。”調查組説,敦煌飛天公司實施的這些項目,部分位於陽關自然保護區和陽關遺址所在地,違反自然保護區和文物保護管理相關規定,屬違法違規建設行為。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國家審計署開展的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等反饋意見中,對這些問題都有反映。
調查組還發現,近年來,敦煌飛天公司自身發展利益與羣眾利益以及生態保護要求的分歧越發突出,並出現矛盾糾紛,省、市多次組織工作組調查並指導問題整改和矛盾化解工作,但因飛天公司訴求過高,導致矛盾無法徹底化解,問題仍未整改到位。
甘肅省調查組表示,針對存在的問題,將提出整改措施,壓實整改責任,確保全面整改到位,同時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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