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人民網北京3月24日電 (記者王震)據財政部網站消息,日前,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四部門印發《關於調整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稱,為完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政策,合理引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按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財政部 環境保護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印發lt;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gt;的通知》(財綜〔2012〕34號)有關規定,現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準予以調整,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記者瞭解到,本次調整涉及的產品為電視機、微型計算機、洗衣機、電冰箱、空氣調節器(簡稱“四機一腦”),廢棄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準具體如下: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準。製表:王震
《通知》施行前已處理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按規定申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按原補貼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