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權發佈)中共中央 國務院  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

  (六)推動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減量步伐,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十四五”時期,嚴控煤炭消費增長,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0%左右,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煤炭消費量分別下降10%、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費量實現負增長。原則上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支持自備燃煤機組實施清潔能源替代,鼓勵自備電廠轉為公用電廠。堅持“增氣減煤”同步,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潔取暖需求。提高電能佔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重點區域的平原地區散煤基本清零。有序擴大清潔取暖試點城市範圍,穩步提升北方地區清潔取暖水平。

  (七)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嚴把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准入關口,嚴格落實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項目堅決停批停建。依法依規淘汰落後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推動高爐-轉爐長流程鍊鋼轉型為電爐短流程鍊鋼。重點區域嚴禁新增鋼鐵、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電解鋁、氧化鋁、煤化工產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氣產能規模,嚴控新增煉油產能。

  (八)推進清潔生產和能源資源節約高效利用。引導重點行業深入實施清潔生產改造,依法開展自願性清潔生產評價認證。大力推行綠色製造,構建資源循環利用體系。推動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加強重點領域節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實施國家節水行動,強化農業節水增效、工業節水減排、城鎮節水降損。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和海水淡化規模化利用。

  (九)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和用途管制要求,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的硬約束落實到環境管控單元,建立差別化的生態環境准入清單,加強“三線一單”成果在政策制定、環境准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等方面的應用。健全以環評制度為主體的源頭預防體系,嚴格規劃環評審查和項目環評准入,開展重大經濟技術政策的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和重大生態環境政策的社會經濟影響評估。

  (十)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把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分類制度,加快快遞包裝綠色轉型,加強塑料污染全鏈條防治。深入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建立綠色消費激勵機制,推進綠色產品認證、標識體系建設,營造綠色低碳生活新時尚。

  三、深入打好藍天保衞戰

  (十一)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聚焦秋冬季細顆粒物污染,加大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結構調整和污染治理力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持續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東北地區加強秸稈禁燒管控和採暖燃煤污染治理。天山北坡城市羣加強兵地協作,鋼鐵、有色金屬、化工等行業參照重點區域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科學調整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範圍,構建省市縣三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實施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管理,依法嚴厲打擊不落實應急減排措施行為。到2025年,全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1%以內。

  (十二)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進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減排。以石化、化工、塗裝、醫藥、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安全高效推進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實施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工程。完善揮發性有機物產品標準體系,建立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產品標識制度。完善揮發性有機物監測技術和排放量計算方法,在相關條件成熟後,研究適時將揮發性有機物納入環境保護税徵收範圍。推進鋼鐵、水泥、焦化行業企業超低排放改造,重點區域鋼鐵、燃煤機組、燃煤鍋爐實現超低排放。開展涉氣產業集羣排查及分類治理,推進企業升級改造和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到2025年,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以上,臭氧濃度增長趨勢得到有效遏制,實現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

  (十三)持續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深入實施清潔柴油車(機)行動,全國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推動氫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有序推廣清潔能源汽車。進一步推進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公務用車電動化進程。不斷提高船舶靠港岸電使用率。實施更加嚴格的車用汽油質量標準。加快大宗貨物和中長途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大力發展公鐵、鐵水等多式聯運。“十四五”時期,鐵路貨運量佔比提高0.5個百分點,水路貨運量年均增速超過2%。

  (十四)加強大氣面源和噪聲污染治理。強化施工、道路、堆場、裸露地面等揚塵管控,加強城市保潔和清掃。加大餐飲油煙污染、惡臭異味治理力度。強化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管控。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型規模化養殖場氨排放總量比2020年下降5%。深化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環境管理。實施噪聲污染防治行動,加快解決羣眾關心的突出噪聲問題。到2025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全國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達到85%。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衞戰

  (十五)持續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統籌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和鄉村,系統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加強農業農村和工業企業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強化溯源整治,杜絕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網。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對進水情況出現明顯異常的污水處理廠,開展片區管網系統化整治。因地制宜開展水體內源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增強河湖自淨功能。充分發揮河長制、湖長製作用,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長效機制。2022年6月底前,縣級城市政府完成建成區內黑臭水體排查並制定整治方案,統一公佈黑臭水體清單及達標期限。到2025年,縣級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力爭提前1年完成。

  (十六)持續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推動長江全流域按單元精細化分區管控。狠抓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紮實推進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和工業、農業面源、船舶、尾礦庫等污染治理工程。加強渝湘黔交界武陵山區“錳三角”污染綜合整治。持續開展工業園區污染治理、“三磷”行業整治等專項行動。推進長江岸線生態修復,鞏固小水電清理整改成果。實施好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十年禁漁,有效恢復長江水生生物多樣性。建立健全長江流域水生態環境考核評價制度並抓好組織實施。加強太湖、巢湖、滇池等重要湖泊藍藻水華防控,開展河湖水生植被恢復、氮磷通量監測等試點。到2025年,長江流域總體水質保持為優,幹流水質穩定達到Ⅱ類,重要河湖生態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態質量明顯提升。(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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