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統一電力市場難在哪兒

建設統一電力市場難在哪兒

  近日發佈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健全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研究推動適時組建全國電力交易中心。我國自2015年開啓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以來,完善電力市場建設就一直是改革的重中之重。此次提出的“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體系”有何新亮點?全國電力交易中心又將發揮什麼重要功能?

  面臨多元目標挑戰

  2015年,《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印發實施,中國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正式啓動。

  經過7年發展,我國電力市場多元競爭主體格局初步形成,市場化交易電量比重大幅提升,市場在資源優化配置中作用明顯增強。2021年,全國市場化交易電量3.7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7.2%,佔全社會用電量的44.6%,是2015年市場化交易電量的近7倍,年均增長約40%。

  隨着落實碳達峯碳中和目標、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加快推進,我國能源電力發展格局和市場環境發生深刻變化。

  “特別是伴隨近年來國際能源格局調整,我國能源安全保供和穩價惠民的要求愈發凸顯,電力市場化改革面臨前所未有的多元目標挑戰。”電力規劃設計總院院長杜忠明説。

  其一,我國用電負荷冬夏雙峯特徵日益明顯。受電能消費比重上升、煤電發展空間受限及新能源“大裝機小電量”等因素影響,電力供需呈現階段性趨緊態勢,亟需探索建立供電保障兜底機制,確保電力安全可靠供應。

  其二,新能源將逐步成為主力電源,煤電將向保障基礎性電源轉變。當前以電量競爭為主的市場機制,無法準確體現各市場主體為系統提供的電能量價值、容量價值、安全價值、綠色價值,不利於保障新型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也難以平衡多元市場主體利益,需要加快建立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市場機制。

  其三,新能源具有發電邊際成本低、系統消納成本高的特徵。為此,需逐步建立健全協調定價的電力市場體系,引導全社會公平承擔新能源消納責任和系統容量、調節成本,實現促進能源轉型和經濟高效的有機統一。

  專家表示,破解以上問題,需要從更高層面完善頂層規劃,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

  打破地域界限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此前發佈的《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到2030年,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基本建成,適應新型電力系統要求,國家市場與省(區、市)/區域市場聯合運行,新能源全面參與市場交易,市場主體平等競爭、自主選擇,電力資源在全國範圍內得到進一步優化配置。

  基於總體建設目標,此次《意見》再次重點強調“健全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如何理解“多層次”和“統一”之間的關係?華北電力大學教授張粒子表示,我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多層次主要體現在電力交易產品的多時間維度和購售電主體間多空間跨度及其有機配合的市場結構設計上,即各種交易週期的電力交易機制及不同地域範圍的電力交易平台交易產品設置的協同關係。

  “多層次至少包含三個維度:在地域上,分地區和國家;在交易品種上,有常規電源、綠電專場交易等;從組織上看,有不同級別的交易機構。”杜忠明進一步解釋説,考慮到電力系統固有的複雜性,只有多層次的市場,才能保障電能在全國更大範圍內順利流動。

  與此同時,這種多樣性也給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帶來一定難題。比如,當前各省構建了不同的電力市場交易模式、產品體系、交易規則和電價體系,交易機制的不統一、不銜接成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中須重點化解的矛盾。

  “健全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體系要處理好‘多’和‘一’的關係。”杜忠明表示,電力市場的多樣化最終要落實到“統一”上。

  目前,我國第一批、第二批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建設穩步推進,側重以省為主體,跨省跨區主要以省間協議為主,以市場化方式在區域以及全國範圍內優化配置電力資源的堵點有待疏通。

  《意見》提出,研究推動適時組建全國電力交易中心。“此前已有北京、廣州兩大區域電力交易中心,但前者主要覆蓋國家電網區域內交易,後者覆蓋南方電網區域內交易,兩者都無法看清全國市場的總體情況,難以實現全國範圍內電力交易。”杜忠明説。

  因此,適時推動組建全國電力交易中心,建立依法規範、權責分明的公司法人治理體系和運營機制,完善議事協調和監督機制,破除電力交易的地域界限,是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的重要任務。

  還原電力商品屬性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碳達峯的關鍵期、窗口期,能源發展也將進入新階段。根據規劃,2030年全國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將超過12億千瓦,比目前增長一倍以上。按照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80%以上測算,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發電裝機將達到數十億千瓦,成為電力供應的主體。

  更大範圍資源優化配置是促進新能源消納的重要途徑。我國清潔能源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區,由於周邊區域負荷強度不高,整體消納程度受限。清華大學能源互聯網研究院副院長陳啓鑫認為,迫切需要發揮市場優化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通過市場價格信號引導清潔能源統一規劃、科學佈局、高效利用,統一交易規則和技術標準,破除市場壁壘,在全國範圍內實現電力資源優化配置和共享互濟。

  “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就是要在更廣範圍內讓買賣雙方直接見面,有利於提升清潔能源消納比例。”杜忠明説。

  當前,我國正處於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關鍵時期,清潔能源的滲透率提高對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提出了挑戰。在陳啓鑫看來,有必要進一步完善電力市場體系構成,統一多元化市場主體納入類型和標準,以市場化方式實現對源網荷儲的一體化運營,充分激勵市場主體參與的積極性,推動電力系統供需平衡和電力市場運營有序銜接。

  “改革的目的是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杜忠明解釋説,電力本身是一種商品,有時空、成本、效益等方面的差異,如果價格不能反映這些價值,無法調動市場主體積極性。比如,市場如果沒有給予調峯功能以合理定價,需要火電調峯時,火電就沒有積極性,電力系統的靈活性也會受限。再比如,市場如果沒有體現新能源的綠色低碳價值,新能源的投資、生產、消納也會受阻。 (經濟日報記者 王軼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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