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答新京報:大檢察官主辦萬峯湖專案,發揮示範作用

新京報訊(記者沙雪良)今天(9月22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十一批指導性案例發佈,這批案例僅有一個案例:最高檢督促整治萬峯湖流域生態環境受損公益訴訟案。


這批案例創下了三個“第一”:第一起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直接辦理的公益訴訟案件;第一次採用“一批次一案例”的形式發佈:僅有萬峯湖流域生態環境受損公益訴訟案(以下簡稱“萬峯湖專案”)一個案例;第一次在辦案現場發佈:發佈地點在黔桂滇三省(區)萬峯湖聯合檢察室,位於貴州省興義市南盤江鎮潤龍灣,距離位於北京的最高檢辦公地點約2000公里。


此次新聞發佈會現場,新京報記者提問:“從發佈的指導性案例看,萬峯湖專案確實比較複雜,檢察機關在辦案中,側重從哪些方面依法履行職責,突破瓶頸阻力,讓‘平湖明珠’重現光彩?”

 

最高檢答新京報:大檢察官主辦萬峯湖專案,發揮示範作用

新京報記者在新聞發佈會現場提問。最高檢新聞辦供圖


最高檢第八檢察廳廳長鬍衞列表示,萬峯湖專案涉生態環境受損問題,歷時時間長,橫跨三省(區),情況複雜,矛盾交織,最高檢作為三省級檢察院的上級機關以“以事立案”方式直接辦案,堅持“雙贏多贏共贏”理念,凝聚各方保護共識,運用一體化辦案模式,組織多級、多個相關檢察機關參與,有效推動萬峯湖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充分發揮重大案件辦理的引領示範作用。


他表示,首先,最高檢直接立案,大檢察官擔任主辦檢察官,體現責任擔當,強化辦案力度。其次,堅持“雙贏多贏共贏”理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凝聚公益保護共識,推動跨區域協同綜合治理。並探索“以事立案”,解決公益受損責任主體眾多、情況複雜等導致以監督對象立案難的問題。


此外,運用一體化辦案模式,破解辦案力量、辦案阻力等現實問題;運用公開聽證等辦案方式,對案件辦理質效進行客觀評價,提升辦案説服力和訴前程序司法化水平;藉助“外腦”外力,邀請專家對辦案中遇到的專業問題進行諮詢評價,運用無人機、快速檢測設備等提升調查取證效能。同時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兼顧生態保護與民生福祉,避免機械司法、簡單司法,在生態優先前提下,統籌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高質量發展。


編輯 樊一婧 

校對 李立軍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858 字。

轉載請註明: 最高檢答新京報:大檢察官主辦萬峯湖專案,發揮示範作用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