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黎安潟湖生態環境整治工作
近日,省生態環境保護百日大督察第七督察組(以下簡稱第七督察組)就陵水黎族自治縣黎安潟湖生態環境污染加劇問題,對陵水縣政府進行公開約談,要求抓好黎安潟湖生態環境整治工作。
“督察組進駐陵水縣督察期間,新聞媒體曝光了陵水縣黎安潟湖環境污染問題,指出該潟湖環境污染長時間整治,卻越整治污染越加劇事件,引發廣泛關注。”第七督察組有關負責人在約談通報中表示。
經督察發現,潟湖沿岸生活污水管網目前未按相關工作時間要求完成建設,潟湖周邊居民住所仍然存在私自搭設的排水管和明渠,以及生活污水直排潟湖現象。養殖魚排、海上餐廳整治、魚(蝦)塘清退等工作也有待進一步推動。此外,陵水縣政府對清退後的魚(蝦)塘處置工作沒有科學的論證規劃,第七督察組檢查時發現,現場仍隨處可見由養殖塘通往潟湖的排水管;清退後的魚(蝦)塘內的污水和污泥隨意排放和堆積,污染問題並沒有得到及時有效整治,潟湖環境污染問題仍然突出。
對此,第七督察組提出整改要求,指出陵水縣應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措施,對標省委、省政府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決策部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海南)實施方案》要求,對潟湖整治問題高度重視,加大生態環境整治力度。要在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整治方案及落實情況報第七督察組,並抄報省生態環境保護百日大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陵水縣縣長李鋒表態稱,陵水將立即啓動黎安潟湖生態環境整治,嚴格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切實做好潟湖生態環境整治工作,確保按照時間節點完成潟湖魚排清理、退塘還濕還林、生態修復治理等工作,恢復潟湖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