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西雙版納買小獼猴帶回家當寵物 被民警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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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西雙版納買小獼猴帶回家當寵物 被民警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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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客在西雙版納買幼年小獼猴欲帶回家當寵物,車上被民警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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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輛思茅開往昆明的大巴車上,一旅客攜帶小獼猴準備回家當寵物飼養,被警方查獲。雲南省寧洱縣森林公安局相關民警9月19日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小獼猴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目前已將小獼猴送往普洱市野生動物救助中心。

旅客西雙版納買小獼猴帶回家當寵物 被民警查獲

  9月13日下午,雲南寧洱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在一輛從思茅開往昆明的客車上查獲一隻猴子。隨後,禁毒民警聯繫寧洱縣森林公安局。很快,森林公安局民警驅車前來,小猴子毛色金黃,尾巴細長。經稱量,其身高只有27公分,重0.3公斤。經查實,涉事旅客在西雙版納購買了這隻小幼猴,打算攜帶回家中當作寵物飼養。

  民警介紹,由於猴子太小,加上運輸過程中受驚嚇,拒絕進食,連剛趕到的民警也無法接近它。幸運的是,經過民警耐心安撫,小猴子逐漸放鬆警惕,並接受民警投餵的食物,甚至和民警調皮地玩耍起來。

  經專業人員鑑定,這隻幼猴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獼猴,身體健康,但由於屬於幼仔期,生存能力受限,無法實施野外放生。經過森林公安兩天的精心飼養,9月15日,寧洱森林公安將該只小獼猴送往普洱市野生動物救助中心。警方介紹,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未經野生動物保護部門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馴養飼養野生動物。

  責任編輯:霍宇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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