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知識產權 助力創新發展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保護知識產權 助力創新發展

圖①: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開展知識產權宣傳活動,向市民普及相關知識。 新華社發 圖②:有關部門在北京市南鑼鼓巷商業街區開展涉旅遊商品知識產權保護檢查、執法。 羅 偉攝 圖③:位於海南省三亞市崖州灣科技城內的海南種子創新研究院。 新華社發

既想拿回專利發明人署名權,又不想與合作方鬧僵,怎麼辦?前不久,廣東省深圳市一家設計公司的總經理楊某為這事發了愁,於是向深圳市知識產權局寶安分局提交了專利權利歸屬調解請求。

中國(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立即組織專家根據請求人所提交的資料以及行政執法部門的調查證據,不僅對涉案專利進行分析、審查,確定涉案專利的權屬現狀,為行政執法部門提供專業參考意見,還促進當事雙方就主要糾紛達成調解合意,確認涉案專利發明人為楊某,並配合變更涉案專利。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進入新發展階段,知識產權作為國家發展戰略性資源和國際競爭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顯。黨的十八大以來,高效的執法司法體系成為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支撐,知識產權法治保護網不斷織密,護航經濟社會創新發展。

依法嚴懲侵犯知識產權犯罪

“檢察機關不僅讓企業得以挽回400餘萬元直接經濟損失,還從防偽、監管、制度等方面提出建議,幫助我們補齊了在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漏洞。”這些真摯的言語出自一封來自某家居生產企業的感謝信。日前,一起涉及全國16個省市,涉案人員多達50餘人的假冒註冊商標、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畫上句號。

這一切要追溯到2020年12月8日,重慶市涪陵區公安機關對一起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一案立案偵查。涪陵區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積極引導偵查。“該案最初是從查處在涪陵當地銷售假冒品牌衞浴產品發端,很快牽扯出全國各地的銷售網絡。”主辦檢察官餘萍説。

最高檢、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該案,後查明該案造假者在廣東某地製造假冒衞浴產品,然後通過中間銷售者銷往16個省份,再由30餘名終端銷售者銷售給消費者。“這種全鏈條犯罪的案件點多面廣,案情錯綜複雜。”餘萍説,檢察機關引導公安機關及時收集、固定關鍵證據,對50餘名涉案人員細緻區分。最終,25人符合起訴條件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犯罪嫌疑人全部認罪認罰。目前該案判決已全部生效。

“造假者歷時5年在三無產品上貼上該公司著名商標,但公司一直未能主動發現;該公司產品缺乏防偽手段,極易被製假者鑽空子……”不止於打擊犯罪,涪陵區檢察院還根據辦案過程中發現受害企業存在的諸多問題,以檢察建議的方式為企業出具“診療書”:規範代理經銷合同中知識產權保護條款,加大違約賠償力度;提升產品科技防偽能力,通過掃碼等方式提供驗真服務、追溯產品真假;強化內部管理,不定期抽查經銷商是否存在售假行為。

這起案件是近年來政法機關依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一個縮影。2021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侵犯知識產權犯罪6565件14020人。2019年以來,公安部組建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局,將原來分散在不同警種的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以及食品、藥品領域製售偽劣商品犯罪等職責整合起來加以強化,同時連續組織開展“崑崙”專項行動,針對各類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發起凌厲攻勢;“十三五”期間,全國公安機關共偵破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偽劣商品犯罪案件9萬餘起,涉案價值470餘億元。

“檢察機關不侷限於打擊犯罪、‘就案辦案’,還注重延伸檢察職能作用,努力實現對知識產權多角度、全方位的法治保護。”最高人民檢察院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副主任宋建立介紹,例如在山東某環保工程有限公司、馬某強、郭某侵犯商業秘密案中,檢察機關做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工作,促進侵權人積極賠償取得諒解,實現對知識產權權利人的最佳保護。

公正高效審判助力知識產權保護

種子是農業的“芯片”。強化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對加快推進種業振興,從源頭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至關重要。

某水稻品種性狀優良,在江蘇、安徽、河南等地廣泛種植,受到種植農户的普遍歡迎。其母本由江蘇省某農科所選育,並授權南方某公司獨佔實施,父本由遼寧省某研究所選育並許可北方某公司獨佔實施。在兩家公司實際生產過程中,都使用了對方品種進行生產,為了達到獨佔生產的目的,兩家公司分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對方構成侵權。

知識產權糾紛一般發生在權利人和侵權行為人之間,而本案中,當事雙方分別是父本和母本的權利人,這讓案件變得非常特殊。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時多次嘗試調解,但雙方始終無法達成協議,最終只能認定兩公司均構成侵權,分別判決雙方各自停止侵權。

“從法律規定上看,一審裁判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但如果父本和母本權利人互不相讓,始終達不成協議,會導致彼此都無法使用對方的品種,也就無法生產更優秀的品種後代。”該案二審合議庭成員、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副庭長袁滔説。二審合議庭認為,本案可以借鑑強制許可制度,通過行政申請程序作出強制許可決定,直接允許申請者生產使用授權品種。

“雖然植物新品種相關保護條例並未規定法院可作出強制許可,但在本案中,這一新思路是考慮到優良品種如何得到更好推廣、國內雜交水稻科研大合作的背景、推動公眾享用優質糧食品種以及國家糧食安全戰略實施等因素,最終判決強制雙方交叉許可。”袁滔進一步闡釋。

“當品種權人行使權利和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公共利益發生衝突時,應該如何準確界定權利的邊界?本案裁判在沒有先例可援引的情況下,參照專利強制許可制度,交出了一份圓滿的答卷。”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馮曉青表示。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顯示,2021年,人民法院審結一審知識產權案件54.1萬件,同比增長16.1%。我國已經成為審理知識產權案件尤其是專利案件最多的國家,也是審理週期最短的國家之一。

“從審理涉5G通信、生物醫藥、高端製造等高新技術案件,加強關鍵核心技術和原始創新成果保護,到明確職務發明權屬爭議的判斷標準,激勵科研人員創新創造,再到越來越多的案件中對侵權人判處懲罰性賠償,知識產權審判作為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保護創新、激勵創造的過程中,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馮曉青説。

發揮法治對創新的規範、激勵和指引作用

“要不是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的專業意見和指導,恐怕我們至今都難以成功上市。”回憶起公司曾面臨的困境,四川省成都市某科技公司董事長鍾某仍記憶猶新。

2020年5月,在向科創板上市發起衝刺的關鍵階段,公司突然被其競爭對手以專利侵權為由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請求法院判令賠償經濟損失和維權費用4600萬元人民幣。

中心在接到請求後立即組成專家團隊,根據實際情況,從兩個方面為公司提供解決方案:引導公司通過專利快速預審審查通道提交新的專利申請,作為被提出無效請求專利的有效補充和後備力量;同時,中心組織專家通過對公司現有專利技術和競爭對手的同類專利技術進行了多層次分析論證,給出了儘量和解的參考意見。最終公司與競爭對手順利達成和解,並於2021年3月在科創板成功上市。

“工作中我們發現,如今越來越多的企業日益重視對技術創新的投入和研發,但它們在運用法律去完善自身知識產權保護的專業能力方面還存在一些不足。”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主任謝商華説,中心為企業創新主體提供精準專業服務,強化知識產權源頭創新保護,整合中國(四川)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等專業組織,打造知識產權“全鏈條”維權保護服務平台,為創新主體提供高效快捷的“一站式”知識產權維權保護公益服務。

“因不夠了解法律相關規定,一些醫務人員鑽研多年的技術成果在申請專利時功虧一簣,這個通報給我們提供了非常及時專業的指引。”2020年4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涉化學藥品專利案件的審理情況進行線上通報,讓北京大學首鋼醫院院長顧晉受益匪淺。

化學藥是醫藥專利的重要來源,相關案件技術含量高、法律適用複雜。同時,近年來中醫藥發展迅速,但相關案件也呈現出專業代理人少、申請撰寫不規範、專利授權率低等問題。

針對這些薄弱環節,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因案施策,總結出不同應對措施。針對化學藥,重在通過專業審判嚴控專利質量,例如採用“專業審判團隊+醫藥技術調查官”的審理模式,除了3名技術類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外,還指派了來自醫藥實務一線的技術調查官。結合中醫藥的特點和規律,對專利申請、維護和保護等各環節進行詳細釋明,讓“偏方”“古方”向醫藥專利的轉化過程做到有章可循。

“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並不僅限於個案審理,還應充分發揮法治對創新的規範、激勵和指引作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副院長宋魚水説,作為全國知識產權案例指導研究基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發佈強化商業秘密保護、反壟斷司法審查等方面的舉證指引和司法建議,回應創新主體的現實需求和熱點關切。

版式設計:汪哲平《 人民日報 》( 2022年04月28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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