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在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上,省人社廳副廳長張立福就企業如果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困難,是否可以裁員?如果有不合理裁員或侵害職工權益等行為,職工是否有投訴渠道等問題給出了權威解答。
他表示: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全國總工會 中國企業聯合會 全國工商聯 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有關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對採取相應措施後仍需裁員的企業,要依法制定裁員方案,依法履行相關程序,妥善處理職工勞動關係,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對不合理裁員或侵害職工權益的行為,職工可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投訴舉報,或者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疫情防控期間職工可以通過省人社廳官網、登錄“吉林人社”微信公眾號、撥打12333熱線電話、撥打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電話,也可以登錄“吉林智慧人社”在線辦理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或仲裁相關事宜。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王昕/文 羅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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