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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周二(27日)再次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今日(29日)被押往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鍾翰林被控分裂國家、洗黑錢、串謀發佈煽動性刊物等4罪。法官以被告有潛逃風險、保釋期間再犯案為由,拒絕其保釋申請,須關押候訊,案件將於明年1月7日再審。
△左一為鍾翰林
鍾翰林被香港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其涉嫌於今年8月至今在網上社交平台發表有關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內容,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1條煽動分裂國家罪及涉嫌洗黑錢罪。港媒稱,他27日前往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疑欲尋求政治庇護,在對面的咖啡店遭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
“學生動源”另2名成員何忻諾(17歲)及陳渭賢(16歲),當天中午分別到田心及屯門警署報到時亦被捕。
根據香港國安法的分裂國家罪條文,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包括將香港或者中國其他任何部分從中國分離出去、非法改變香港或者中國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或將香港或中國其他任何部分轉歸外國統治,即屬犯罪。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判處終身監禁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積極參加的,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則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總枱記者 周偉琪 金東)